索 引 号  1441762156/lyj/2023-0000018  发布机构  临沂市林业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2-08
 文  号  临林发〔2023〕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沂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02-08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临沂高新区农工办、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林业局

202326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推进林业“十四五”建设的攻坚之年,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之年。全市林业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党建引领,以林长制为抓手,以建设绿色沂蒙、生态临沂为主线,以开展科学绿化、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林业改革发展和推进产业富民增收为重点,充分释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保障功能,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林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全市计划完成新造林0.6万亩,退化公益林修复与森林质量提升6万亩,有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林业产业总产值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保障现代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履职尽责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共临沂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对标对表新部署新要求,针对性细化具体措施并推进落实。

(二)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落实“工作中出问题,党建上找原因,抓整改”的运行机制,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党建与林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聚力解决党建和业务脱节、服务中心和建设队伍脱节、党建需求与党员需求脱节、上级要求与基层实际脱节的问题。坚持新时代好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培养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干好事党的好干部。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和“五星级”党支部创建成果,大力开展“五为”行动,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带头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找准党风廉政建设短板,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做优制度建设,做细日常监督,做实精准问责。切实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注重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定不移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抓严抓实意识形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不移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加强源头防范,深化信访积案和矛盾化解,注重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研判,积极稳妥应对突发舆情,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结合省厅“严真细实快”作风能力提升行动和市委关于全市党员干部作风整顿要求,落实“工作中出问题,党建上找原因,抓整改”的运行机制。市局班子成员聚焦工作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深入基层蹲点帮扶、寻策问计,在工作一线抓落实推进。注重对“12345·临沂首发”平台、行风热线、阳光政务热线及群众来信来访等问题调查处理的时效性,做到“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完结”。对全市林业重点工作,建立工作明细台帐,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采取专班分线推进,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人员,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分级工作责任,形成推进工作落实的闭环式工作机制和以目标任务倒逼工作作风转变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营造“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在全市28处国有林场深入开展发扬优良传统 做合格护林人学习教育整顿活动,提高国有林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二、开展科学绿化攻坚,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一)实施生态扩绿工程。围绕扩增量,开展“绿满沂蒙”科学绿化三年攻坚行动。荒山荒地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为重点,实行年度造林计划任务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采取“一个山头一个山头”绿化攻坚,实现“直达到县、落地上图”的精准治理、精细管理,2023完成91个山头5977亩的造林任务。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参与实施“百千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在“绿化美化有档次”、“管理转化有创新”等方面,围绕道路干线宜绿尽绿、乡村公园建设、鼓励发展碳汇经济、促进产业提质增效上发挥林业部门重要作用。

(二)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围绕提存量,实施国有林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结合推进沂蒙山区域山水工程退化公益林修复与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项目,谋划蒙山区域森林质量提升关键项目,争取纳入国家项目库。2023年完成退化公益林修复与森林质量提升6万亩。

(三)创新义务植树模式。积极探索义务植树新模式,全面推进“互联网+民义务植树”,将义务植树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价值实现相结合,建设各类义务植树基地,增加义务植树广度和宽度。

三、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一)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意见》,重点加强防火巡护、火源管控、督导检查、宣传教育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做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用好火灾风险评估和防治区划成果。落实好林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树立底线思维,严守森林资源底线。推进1392处防火水源地、241公里防火道路、357公里防火隔离网和森林防火电子信息图“四网”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列出时间表、计划图,倒排工期,实行周调度、月通报,202310月份工程全部完成。

(二)强化有害生物防控。提升各级测报中心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水平;及时开展全市草原(地)有害生物、林草湿地外来入侵特种普查工作;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做好美国白蛾等重大食叶害虫精准防控,美国白蛾平均虫株率控制3%以下,重大食叶害虫叶片保存率85%以上;适时开展日本松干蚧打孔注药;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战,巩固莒南、临沭松材线虫病疫情拔除成果,确保各有松林县区无疫情发生。压实各县区林业植物检疫责任,指导做好临港区检疫创新试点工作。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大林地占用监督力度,扎实开展森林督查,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管,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使用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调整融合机制,将公益林等林地资源“应纳尽纳”,确保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巡护巡查,开展疑似变化图斑核查和问题整改,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地、蒙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严格建设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审核,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规划组织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涉林行政案件,联合市公安局、县区综合执法部门开展严厉打击盗采盗挖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出台《临沂市违反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规定》等政策法规,推进森林资源规范化管理。

四、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加快兴林富民步伐

(一)加快木业转型升级。立足新旧动能转换,加强林业人才技术和智力智慧支撑保障,以举办世界人造板大会、申报林业产业示范基地等为依托,持续放大“中国板材之都”的品牌效应,助推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服务万华禾香等市级骨干木业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探索建立林权收储中心和人工原料林集约栽培基地,加大现有林改培和中幼林抚育力度,实现资源培育和产业发展良性循环。做深做实林业贷款贴息业务,积极储备贷款项目,助推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做大做强品牌建设。依托区域特色生产基地,扎实做好省级以上林业品牌建设,开发地理标志产品,实现“一县一品”“一县多品”。大力发展木本粮油和林粮、林禽、林药、林旅等林下经济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叫响“沂蒙山优质林产品”品牌。持续做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抽检监测等工作,确保全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

(三)做优种苗花卉产业。以国有林场、林木种苗专业合作社、企业种苗繁育基地为依托,加快推进乡土树种种质资源普查、良种选育推广、种质资源库和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建立以花卉产业为载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罗庄花卉产供销一体化模式为样板,通过建设花卉种植基地,搭建销售市场,打造电商和花博会等推广交易平台,实现“引进来、走出去”,推进现代花木产业体系转型升级。

五、推进林业改革创新,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一)加快生态价值实现。严格落实森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机制,组建沂蒙林业碳汇研究院,开展全市林草湿地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计量评估工作,全面托清森林资源生态价值底数,为下步推进实施林业碳汇交易开发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奠定基础。推广蒙阴、费县、沂南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经验,围绕生态资源指标及产权交易、生态保护修复及价值提升、生态产品产业化经营开发、生态价值核算及生态补偿等领域,探索价值实现模式和运行机制,创新资源转换路径。

(二)创新开发林业保险。继续推进生态公益林保险,提高覆盖面,确保全市生态公益林应保尽保。放大蒙阴县在全省率先启动民间林长森林碳汇价值保险试点效应,推广碳汇指数保险,创新更多森林碳汇保险品种纳入省财政奖补范围,提升我市林业生态价值增值空间和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能力。

(三)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根据国家生态建设布局重点和强林惠农政策导向,编制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业碳汇等林业发展项目,全力争取各级项目资金,力争中央投资有新突破。

(四)加快林业科技创新。每个县区设2—3项科研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科技推广项目。充分发挥临沂森林生态站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依托生态观测数据开展课题研究、科学普及等工作,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森林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效益和生态服务功能评估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撑和理论依据。强化困难立地造林、森林质量提升、种苗花卉、特色经济林等实用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技下乡、科技大集等培训活动35次。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协调扎实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提升政务服务和政府监管效能。

六、创新推动林长制工作,构建林长常态机制

(一)抓实林长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责任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网格化”,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细化实化林长责任任务。落实林长巡林制度,通过总林长令、召开会议、巡林巡查、督导调研等方式,主动发现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层层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

(二)严格规范高效运行。深化“林长制工作运行规范”活动,完善优化全市林长制绩效评价机制,具体细化、合理设置考评指标,以规范化、制度化提升林长制工作质效,向县乡村逐级渗透、纵深推进,将工作内容措施做细做实,通过严格考评倒逼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坚持创新示范引领。坚持“抓特色、创亮点、作示范”,用好用活“林长制+”“林长+”模式,发挥57“林长科技创新示范区”、50处“林长工作站”等职能作用,吸引营造林公司、企业、各类经营主体及社会团体加入民间林长团队,加大示范亮点培育,促进林长制工作不断推陈出新,做到“县县有特点、乡乡有看点、年年有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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