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十三五”时期,临沂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绿色沂蒙、生态临沂”建设目标,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国土绿化、资源保护与生态产业发展,全面推行林长制。期间累计完成新造林79.63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至23.49%,湿地保护率达到50%,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1500亿元,为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阶段,林业发展进入高质量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规划部署,积极对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着力破解国土绿化空间有限、森林质量有待提升、生态保护压力较大等问题,市林业局组织编制了《临沂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指导今后五年全市林业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编制过程
市林业局在系统总结“十三五”林业发展成效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资源调查与现状分析,结合各县(区)实际与发展需求,形成《规划》初稿。通过征求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对相关建议进行吸收采纳并修改完善。《规划》已于2022年4月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12章,规划范围为临沂市全域,基准期为2021—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林长制为总抓手,全面推进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资源保护、产业升级与改革创新,助力临沂实现“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的战略转变。
2.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为民、产业惠民;坚持系统观念、高效治理;坚持改革创新、科技驱动。
3.发展目标: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3%以上,森林蓄积量保持在1600万立方米以上;湿地面积稳定在86.46万亩,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0%;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600亿元;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以下。展望2035年,基本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沂蒙山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形成林业高质量保护发展新格局。
4.空间布局:构建“一区、两屏、三网、四廊、多点”的生态格局。“一区”指中心城市生态功能区;“两屏”指西北蒙山区域和东南近海丘陵生态屏障;“三网”包括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四廊”为沂河、沭河、祊河、汶河生态廊道;“多点”涵盖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重要饮用水源地等重点生态区域。
(二)重点任务
1.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实施科学绿化示范、农田林网完善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系绿化等工程,完成造林7.5万亩,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控制面积100万亩,推进乡村“四旁”“四边”绿化,到2025年主要河流宜绿化地绿化率达到95%以上。
2.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建立森林经营方案制度,完成中幼林抚育30万亩、低效林改造7万亩、疏林地改建1.87万亩,优化林分结构,增强森林碳汇功能。
3.强化资源保护:严格林地、林木管理;健全湿地保护修复机制;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古树名木监管;提升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
4.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完成全市44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生态修复与智慧管理,完善生态服务设施。
5.深化林业改革与创新:完善林长制体系,探索“林长制+”模式;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智慧林业平台,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6.做优做强生态惠民产业:推动木材加工、经济林、种苗花卉等传统产业升级,培育生态旅游、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林业碳汇等新业态。
7.实施沂蒙山区域山水工程:围绕“一河、三区、八单元”布局,推进退化公益林修复、生态脆弱区造林、小微湿地修复等工程,2023年前完成森林提质15.1万亩、湿地修复0.27万亩。
(三)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具有长期积极的促进作用,施工期可能产生局部短期影响。通过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确保影响总体可控。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同,确保任务落实。
2.法治保障:深化林业执法体制改革,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行为。
3.政策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林业保险与生态补偿政策。
4.队伍保障:加强林业人才培养,健全基层林业机构和护林员队伍。
5.监督考核: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将实施成效纳入相关考核与审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