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英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古树名木保护方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交办通知后,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科室对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落实措施,确保我市古树名木在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拥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一、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的通知》鲁绿化办[2021]7号要求,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古树名木进行普查,建立了完善的古树名木档案。2022年、2023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临沂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相继公布了一级保护、二级保护、三级保护古树,我市共有古树1208株,其中一级保护古树68株,二级保护古树231株,三级保护古树约909株,古树群15处。
二、存在问题
(一)缺乏规范性指导文件
2018年4月26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针对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或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缺乏古树名木长期管理和养护复壮的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法,这导致对古树名木的养护、复壮缺乏依据,具有盲目性,施工不规范,效果不明显。
(二)古树生长的环境压力还较大,保护难度大。一是古树经过几百年的沧桑岁月,已经进入老年期,生活力低,生长势衰退,抵抗有害生物侵染力低,抵御风折、雪压等自然灾害侵蚀的能力弱,加上人为活动增加,导致古树生长条件日趋恶化,部分古树生长势衰弱甚至濒临死亡;由于群众大多对古树名木的科学文化、经济价值、生长习性、养护知识普遍认识不足,古树名木根基地面被硬化、烧香点烛等人为破坏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古树名木健康生长,增加了古树名木保护难度。
(三)宣传工作存在盲区,执法力度不够。
古树名木管护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有些古树名木还存在因人为因素遭受损失的现象,部分群众对古树名木保护的认识还停留在不破坏树体的层面,认为在古树名木周围倾倒垃圾、废水等不属于破坏古树,不利于古树名木的生长。
(四)濒危树种基因保存工作滞后
林木种质资源是林木遗传多样性的载体,是实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重要基础性资源,也是当前和未来解决林木同质化、培养选育新品种的基因源泉。目前,古树名木基因保存工作尚未启动,而濒危树种的基因保存工作更是亟待解决。与普通树种相比,濒危古树名木对生长环境的要求更加苛刻,包括土壤、水分、温湿度等气候条件,导致濒危树种的基因保存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持,工作复杂。
(五)保护费用落实机制不健全。目前因地方财政状况紧张,古树名木保护尚未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和政策性保险,遇到生长势衰弱、濒危,需要进行清洁防腐、修补修复、支持加固等保护措施时,存有资金无法落实的尴尬处境,对现有古树无法安排常态化的保护复壮。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巩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研究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解决途径,促进问题整治,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二)强化管理力度,健全保护措施。在古树名木原生地设立保护标志,设置符合保护要求的围栏确定保护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到人,充分履行网格员、护林员、林长的保护监管责任,严禁违法砍伐破坏移植古树名木,严厉打击盗采倒卖古树名木。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技术课题研究,开展对古树名木管理者和养护人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科学管护能力和水平,大力推广先进养护技术,坚持日常管护与抢救复壮并重,推进古树名木健康生长,守护好特色古树资源。
(三)拓宽资金渠道,落实经费保障。在增加政府预算资金投入的同时,借鉴全民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大力引导企业单位和社会公众认养古树名木,引入社会资本,拓宽资金渠道,提升养护人抗风险能力和养护积极性,切实保护古树名木资源。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古树名木保护。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保障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日常管护等措施的落实。同时,加大宣传普及保护知识,增强社会公众保护意识,鼓励社会组织、个人参与古树保护事业。
(五)强化宣传,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古树名木的法律法规,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大意义和价值,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古树名木的行动中来,有效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盗挖、非法移栽、收购倒卖等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活动,全力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走上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