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yj/2019-0000015  发布机构  临沂市林业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7-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66号提案(全面开展我市湿地保护的建议)的答复

对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66号提案(全面开展我市湿地保护的建议)的答复

2019-07-10   作者: 点击数:  

民建临沂市委:

您提出的“全面开展我市湿地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目前,我市通过两次调查,已经查清湿地资源及其环境的现状,建立了湿地资源数据库,形成了统一完整、及时准确的湿地基础资料,可为今后对我市湿地资源进行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临沂市湿地现状

根据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临沂全市湿地面积57640.77公顷,其中,河流湿地32657.58公顷,人工湿地24983.19公顷,占临沂市总面积的3.35%。全市湿地生态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现有湿地植物71科269种。现有湿地动物名录295种,鸟类资源较为丰富,涉及17目,45科,210余种。

二、湿地修复保护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湿地公园建设作为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的建设对保护湿地功能、发挥湿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起到巨大作用。

2011年武河湿地公园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成为具有休闲、娱乐、科教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公园,是当时全国最大人工湿地公园,也成为临沂人休闲娱乐的好去处。随后,我市在申报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的路上,更是捷报连连。

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国家湿地公园5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5处、省级湿地公园12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2处,湿地保护总面积35460.91公顷,占全市湿地面积的60.0%。国家湿地公园5处:山东武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沭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莒南鸡龙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沂沭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5处:山东沂南汶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汤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云蒙湖国家湿地公园、山东平邑浚河国家湿地公园、兰陵县会宝湖国家湿地公园。2016年山东武河国家湿地公园、2017年山东沭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莒南鸡龙河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2018年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沂沭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省级湿地公园12处:临沂祊河省级湿地公园、临沂兴水河省级湿地公园、平邑金线河湿地公园、平邑仲子河湿地公园、郯城白马河湿地公园、临沭苍源河湿地公园、兰山柳青河省级湿地公园、莒南洙溪河省级湿地公园、费县紫荆河省级湿地公园、费县荷花湾省级湿地公园、费县涑河源省级湿地公园、临港绣针河省级湿地公园。

2015年我市9处国家湿地公园被列为第一批《山东省重点保护湿地名录》,全省共53处。

三、下步工作打算

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科学的湿地管理体制。根据《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现在山东省已经在省林业厅成立了专门的湿地管理机构,对全省的湿地保护建设进行统一管理。市林业局也成市级湿地资源保护中心。下一步县区也要尽快成立湿地管理机构。根据湿地公园建设有关规定,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必须成立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虽然各县区湿地公园建设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但由于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工作中存在交叉现象,工作推进缓慢。建议各县区尽快成立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建议由县区林业局牵头组建。

二是明晰土地资源权属。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经批准的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完成湿地公园标桩立界,确保湿地公园界址清楚、范围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改变国家、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和随意侵占湿地公园土地等资源。确因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征占用国家、省级湿地公园土地或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湿地公园管理机构依法严格审核,从严控制,并按程序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工程建设方案、生态影响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

三是增加管护投入力度。湿地保护属于公益事业,需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议将湿地公园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形成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设立湿地修复与保护专项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县区也要将将湿地保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完善政策,拓宽湿地公园建设的融资渠道,广泛吸纳企业、民间资本等社会资金参与湿地公园建设,可以探索湿地公园建设与旅游开发相结合的模式。探索和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促进湿地公园可持续发展。

四是加强湿地法规和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大执法力度,尽快扭转湿地减少和生态恶化的局面。尽快出台《临沂市湿地保护办法》,市林业局已经起草《临沂市湿地保护办法》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已经列入2019年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法律支撑。严格重点湿地认证制度,划定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将湿地空间保护和恢复任务落实到地块,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实现湿地“零净损失”。

五是加大湿地恢复保护考核。把湿地保护指标纳入党委政府的政绩考核范围,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和湿地资源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六是做好湿地文化与旅游的结合文章。目前,滨河城市湿地公园、双月湖城市湿地公园、鸡龙河国家湿地公园、武河国家湿地公园、汶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沂水湿地公园、沭河国家湿地公园等每年都接待大量的市民观光休闲,充分发挥了旅游功能。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中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与旅游部门对接,根据已经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特点挖掘当地与湿地相关的文化内涵,将沿线的湿地整合起来,作为整体资源进行管理。在发展全域旅游和乡村旅游观光旅游线路规划设计中加入湿地公园、湿地植物园、湿地体验等项内容。在湿地公园的建设中可以考虑引入企业民间资金,在全面保护湿地资源的同时结合开发部分生态旅游、湿地体验等项目,充分发挥湿地文化与旅游结合的文章。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林业问题,为现代林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上一条:对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63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柳絮治理的工作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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