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市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现就《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经过多年持续开展国土绿化,临沂市森林面积达到517万亩,居全省首位。全市易绿化的区域基本完成造林绿化,剩下可栽树的地方造林难度越来越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林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助推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将“种植树”作为全市林业工作的主题主线,决定从2023年到2025年在全市实施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在宜林荒山(荒地)生态脆弱区和村庄完成造林60992亩,到2025年底全市森林面积继续以较大优势保持全省第一位次。
二、起草过程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1〕5号)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对乡村绿化美化要求,起草了《关于全市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按程序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形成了本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荒山绿化,筑牢生态屏障。以国土“三调”成果为统一底板,以全市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成果为依据,确定全市完成荒山(荒地)造林50259亩。2023年重点绿化高速公路、国省道、环蒙山重点旅游线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宜林荒山(荒地)16776亩,其中山头124个、面积14974亩;2024年,完成荒山(荒地)绿化16571亩,其中山头114个、面积13861亩;2025年,完成荒山(荒地)绿化16912亩,其中山头90个、面积13639亩。
(二)提质村庄绿化,助力乡村振兴。对“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涉及的村庄和兰陵、费县、平邑西部振兴6乡镇进行绿化美化,村庄出入口及村内主次干道两边宜绿尽绿,鼓励在村庄内外有序建设口袋公园、小微花园和郊野游憩性森林,增加公共绿地,建设护村林、护路林、护岸林,实现“绿满沂蒙花满村”,绘就乡村振兴美丽画卷。到2025年底,在全市涉及的63个乡镇,绿化美化1100个村庄,栽植119万株林木,增加林木绿化覆盖面积10773亩。
(三)多措并举保障,激发造林活力。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全市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实行市级统筹、县级主体、乡镇负责、村级落实的国土绿化责任制,县、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定期专题研究,定期一线调研,定期督导检查,做到要素优先保障、工作优先研究、问题优先解决,确保本地荒山(荒地)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工作顺利推进。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通过加大地方投入争取上级支持、引导社会参与、探索林业碳汇开发项目、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式,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确保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扎实开展。搞好规划设计。各县区制定三年攻坚行动总体规划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实现“直达到县、落地上图”的精准治理、精细管理。
(四)严格考核奖惩,形成造林合力。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三年攻坚行动纳入市对县区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乡镇、村庄、地块,形成量化、细化的目标任务责任体系。市林长制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造林绿化工作合力。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林长制办公室通过督查通报、现场观摩、年底考核等方式,进行督导推进。
原文链接:临沂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全市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