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1762156/lyj/2023-0000069  发布机构  临沂市林业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6-03
 文  号  临林长办发〔2023〕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全市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

临沂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全市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

2023-06-03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开发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林长制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快实现市域范围宜林国土绿化全覆盖,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助推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23年到2025年,在全市实施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1〕5号)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对乡村绿化美化要求,以荒山(荒地)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为重点,按照“一个山头一个山头绿化”“一个村庄一个村庄美化”进行攻坚,实现城乡森林化、村庄林荫化、荒山(荒地)全绿化的目标,构建林水相依、林山相依、林城相依、林村相依的城市森林网络空间格局,为打造新时代美丽沂蒙和乡村振兴林业样板夯实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全民参与。以县、乡两级为主体,以林长制为抓手,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资金和项目,以工程造林带动地方群众参与,建立市县乡村责任联动机制和部门企业参与机制,夯实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国土绿化的合力。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施策。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兼顾兴林富民的方针,加强规划设计,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合理选择林种模式和绿化方式。根据立地条件,优先选择乡土树种,合理选择经济林,大力营造生态混交林。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科学统筹兼顾。按照重点区域重点绿化、一般区域科学绿化的原则,以蒙山区域山水工程林草湿地类项目等国家重点生态修复工程为带动,以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荒山绿化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示范带动全域宜林荒山(荒地)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全面完成攻坚绿化任务。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相关机制。创新造林模式和管护机制,在荒山绿化作业设计时合理配置林地水利设施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明确栽后管护措施,新造林完成后随即实行封山育林;探索实行推动乡村绿化美化新模式,打造乡村振兴+林业示范亮点。

(三)目标任务。自2023年开始,以宜林荒山(荒地)生态脆弱区和村庄两大区域为主体单位,利用三年时间完成造林60992亩,到2025年底,全市森林面积继续以较大优势保持全省第一位次。

二、攻坚内容

(一)荒山(荒地)绿化任务。以国土“三调”成果为统一底板,以全市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成果为依据,确定全市完成荒山(荒地)造林50259亩。其中,2023年重点绿化高速公路、国省道、环蒙山重点旅游线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宜林荒山(荒地)16776亩;2024-2025年重点绿化深山、远山宜林荒山(荒地)33483亩。

1、2023年实施计划:2023年,完成荒山(荒地)绿化16776亩,其中山头124个、面积14974亩。具体到各县区:兰山区绿化204.2亩,其中山头2个、面积20.7亩;罗庄区绿化168.3亩;河东区绿化96.5亩;郯城县绿化365.55亩;兰陵县绿化1209亩,其中山头5个、面积1135亩;沂水县绿化947亩,其中山头8个、面积491亩;沂南县绿化5100亩,其中山头51个、面积5100亩;平邑县绿化5583亩,其中山头28个、面积5467亩;费县绿化690亩,其中山头5个、面积557亩;蒙阴县绿化1845亩,其中山头24个、面积1845亩;莒南县绿化358.3亩,其中山头1个、面积358.3亩;临沭县绿化111.9亩;沂河新区绿化97亩。

2、2024年实施计划:2024年,完成荒山(荒地)绿化16571亩,其中山头114个、面积13861亩。具体到各县区:兰山区绿化284.8亩,其中山头3个、面积41亩;罗庄区绿化15亩;河东区绿化78.6亩;郯城县绿化326.5亩;兰陵县绿化1815亩,其中山头5个、面积548亩;沂水县绿化1368亩,其中山头8个、面积1072亩;沂南县绿化5310亩,其中山头22个、面积5310亩;平邑县绿化5589亩,其中山头40个、面积5540亩;费县绿化765亩,其中山头11个、面积514亩;蒙阴县绿化735亩,其中山头19个、面积735亩;莒南县绿化174.3亩,其中山头6个、面积101.5亩;临沭县绿化34.8亩;沂河新区绿化74.5亩。

3、2025年实施计划:2025年,完成荒山(荒地)绿化16912亩,其中山头90个、面积13639亩。具体到各县区:兰山区绿化316.6亩,其中山头3个、面积37.8亩;罗庄区绿化20亩;河东区绿化59.9亩;郯城县绿化338.1亩;兰陵县绿化1976亩,其中山头4个、面积942亩;沂水县绿化1186亩,其中山头4个、面积178亩;沂南县绿化3660亩,其中山头18个、面积3660亩;平邑县绿化7445亩,其中山头22个、面积7445亩;费县绿化1045亩,其中山头16个、面积654亩;蒙阴县绿化525亩,其中山头12个、面积525亩;莒南县绿化177.2亩,其中山头8个、面积177.2亩;临沭县绿化49.29亩;沂河新区绿化114亩。

(二)村庄绿化美化任务。对“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涉及的村庄和兰陵、费县、平邑西部振兴6乡镇进行绿化美化,在村庄出入口及村内主次干道两边宜绿尽绿,鼓励在村庄内外有序建设口袋公园、小微花园和郊野游憩性森林,增加公共绿地,建设护村林、护路林、护岸林,增加林木绿化覆盖面积10733亩。

实施计划:2023—2025年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涉及的63个乡镇,绿化美化1100个村庄,栽植林木株数119万株,增加林木绿化覆盖面积1万亩。其中兰山区绿化美化55个村庄,栽植31350株、增加285亩;罗庄区绿化44个村庄,栽植22400株、增加400亩;河东区绿化44个村庄,栽植58860株、增加152亩;郯城县绿化99个村庄,栽植88000株、增加800亩;兰陵县绿化109个村庄,栽植135410株、增加1231亩;沂水县绿化109个村庄,栽植143000株、增加1300亩;沂南县绿化99个村庄,栽植178200株、增加1618亩;平邑县绿化99个村庄,栽植53000株、增加495亩;费县绿化99个村庄,栽植177100株、增加1610亩;蒙阴县绿化99个村庄,栽植108900株、增加990亩;莒南县绿化99个村庄,栽植109890株、增加990亩;临沭县绿化99个村庄,栽植39600株、增加396亩;高新区绿化12个村庄,栽植13860株、增加126亩;沂河新区绿化34个村庄,栽植37400株、增加340亩。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全市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明确地方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以市级林长包保责任山头、责任村庄为引领,将荒山(荒地)造林任务和村庄绿化美化任务逐小班落实到县、乡、村级林长,实行市级统筹、县级主体、乡镇负责、村级落实的国土绿化责任制。县、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三年国土绿化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荒山(荒地)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第一责任人,把荒山(荒地)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专题研究,定期一线调研,定期督导检查,做到要素优先保障、工作优先研究、问题优先解决,确保本地荒山(荒地)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通过加大地方投入争取上级支持,引导社会参与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森林生态补偿资金、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省市级林长资金等财政资金,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用于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对绿化成效突出的县区,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给予倾斜支持。各县区政府要合理安排资金,把重点造林工程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地方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创新造林绿化投入机制,实行差异化财政补助政策。多方主动筹集。林业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自然资源、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矿山生态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专项资金,发改、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路网、水网等项目资金,在“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合规支持荒山(荒地)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形成政策和资金合力。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金融资本等多形式投入,支持公司企业等多主体造林,引导公司制、股份制、家庭林场、合作社等多模式绿化,积极探索林业碳汇开发项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确保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的扎实开展。

(三)搞好规划设计。各县区要立足长远、统筹规划,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三年攻坚行动任务目标,认真制定三年攻坚行动总体规划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照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要求,实行年度造林计划任务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实现“直达到县、落地上图”的精准治理、精细管理。以营造生态混交林为主、坚持绿化彩化相结合,进行高标准作业设计,建立图表卡等造林台账,本着全面推进、突破重点,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生态林和经济林合理搭配,分层次、分区域、分年度组织实施、逐步推进。大力实施科技兴林战略,建立科技研究和推广体系,及时解决造林绿化关键技术问题。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大力推广栽植乡土树种和现代林业实用型技术。各县区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报送市林业局审核批复后,由所在县区组织实施。

(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三年攻坚行动纳入市对县区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乡镇、村庄、地块,形成量化、细化的目标任务责任体系。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推进三年攻坚行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林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通过督查通报、现场观摩、年底考核等方式,进行督导推进。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倒逼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弘扬科学绿化理念,使关注生态、关心绿化、关爱森林成为广大市民的共同心声和自觉习惯。采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公益广告、宣传单、宣传画(册)、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三年攻坚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及时宣传报道造林绿化成果和先进典型,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林业建设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

附表:1.全市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荒山(荒地)绿化计划任务表

      2.全市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乡村绿化美化计划任务表

                                                      

                                                         临沂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附件【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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