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林业局、财政局:
现将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的通知》(鲁林规发〔2018〕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把项目申报关。各县区要严格按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的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并根据《临沂市农业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临财农〔2013〕1号)规定,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对出具的附件、财务审计报告等对照原件和会计账目进行核查,并出具考察情况报告,对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
二、认真审查和提报项目申报材料。各县区林业局、财政局要择优选择项目单位,认真审查项目单位编制的申报材料,确保项目申报材料规范、齐全,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及附件包括:县林业局、县财政局联合申报文件(说明项目申报组织情况,并附基本情况汇总表);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格式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建议书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规山函〔2011〕80号)进行编制,及其附件(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合同、项目单位上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单位龙头企业认定材料、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及图、表等)及项目申报电子文档(PDF文件)。
请各县区林业、财政部门务必于2018年3月12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林业局、市财政局。项目文件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份,同时报送项目申报电子文档(PDF文件)至lylyjck@163.com,逾期或资料附件不齐全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