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01218-104210-930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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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我市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复查

我市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复查

2020-12-18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发布《关于临沂市国家森林城市复查情况的通报》,临沂市国家森林城市复查结果为合格,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复查。

2013年9月24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的2013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上,我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为山东省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城市。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国家森林城市授牌3年后进行复查的要求和《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家组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临沂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我市提报的建设工作报告、规划实施报告、指标自查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对自查报告采取资料支撑、抽样调查、问卷调查和遥感影像到读解释相结合的方法,对森林生态、森林产业、生态文化、森林支撑四大体系40项指标完成情况逐一核实,经专家综合审评,认定所有指标达到标准,数据详实准确,支撑材料充分。

为巩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近年来,我市继续发扬“创森”精神,始终不渝坚持“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建设理念,始终按照“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来谋划和推进林业工作,在沂蒙大地再次掀起了一场建设森林临沂的绿色革命。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546.3万亩,森林覆盖率21.61%;城区绿化覆盖率40.6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3平方米,市林业局先后荣获“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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