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01218-104318-250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2-1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市林业局联合市司法局对我市湿地保护立法工作进行调研

市林业局联合市司法局对我市湿地保护立法工作进行调研

2020-12-18   作者: 点击数:  

6月18日,市林业局、市司法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我市湿地保护立法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到临沭县苍源河省级湿地公园、河东区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进行现场考察,并与当地林业等有关部门举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中,河东区、临沭县林业、自然资源、水利、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对《临沂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就具体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了交流,调研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调研组指出,湿地是人类最重要的环境资本之一,也是自然界富有生物多样性和较高生产力的生态系统。各类湿地在提供水资源、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均化洪水、促淤造陆、降解污染物,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我市湿地自然资源丰富,拥有数量众多的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开展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调研组强调,当前我市湿地保护尚存在立法空白,为了从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完整性出发,对湿地生态系统统筹保护,迫切需要制定临沂市自己的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立法工作,立足临沂实际,为我市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建言献策,力争早日通过立法,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更好的保护我市各种湿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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