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01218-103413-266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2-1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我市扎实开展省级绿化模范县(镇)创建工作

我市扎实开展省级绿化模范县(镇)创建工作

2020-12-18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我市以开展三年造林绿化活动为契机,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核心,围绕生态临沂和森林临沂建设,狠抓造林绿化和林业生态建设,培养了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省级绿化先进,其中平邑县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蒙阴、郯城2个县成功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费县薛庄镇、郯城县新村乡、平邑县平邑镇、苍山县向城镇、沂水县院东头镇等5个乡镇先后成功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镇(乡)。今年我市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各县区创建开展情况,继续开展省级绿化模范县区和乡镇创建评选工作,目前已经向省绿化委员会和省林业厅推荐上报3个县和4个乡镇。

一、精心组织。按照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区)”、“山东省绿化模范镇(乡)”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安排专人靠上抓,组织指导有关县区和乡镇做好申报评选工作,从创建的标准和程序、申报材料的筹备整理、创模的宣传发动、汇编材料的整理报送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组织专家深入实地调查了解,详细查看创建县区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文化建设情况,确保申报评选县区和乡镇全部符合参评条件。各县区也高度重视,沂水、莒南、兰陵县都成立了创建绿化模范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组织发动,深入细致地开展好创建工作。蒙阴县垛庄镇、郯城县重坊镇、临沭县石门镇、莒南县洙边镇也都成立了创建绿化模范镇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助推创建工作。

二、严格程序。严格按照山东省绿化模范创建评选表彰办法和评选要求,选择推荐上报县区和乡镇。针对申报参评的模范县,从组织领导、管理制度、建设内容等三个方面严格把关,确保各项软硬指标达到或超过创建标准,同时针对建设内容涉及的综合指标、森林生态建设指标、森林保护和森林生态文化建设等各项指标,经有乙级资质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认定并出具了专项调查报告;针对申报参评的模范镇(乡),从绿化标准和其他标准两个方面严格审核,确保参评乡镇具备创建评选条件,同时针对涉及的各项造林绿化指标,经有丙级资质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认定并出具了专项调查报告。在县区上报申报报告和县级自检的基础上,市绿化委员会和市林业局组织专家对参评县和乡镇进行了预检,确保参评单位各项指标都达到评选要求。

三、周到服务。针对创建县区和乡镇,从申报材料的组织、汇编资料的编制、路线的打造、宣传片的制作、材料的装订等各个方面搞好技术服务。特别是申报材料及汇编资料的编制,针对不同县区和乡镇的林业生态建设实际,突出本土生态资源特色和产业发展亮点,从生态建设、产业发展、资源保护、义务植树、组织领导、生态文化、建城区绿化等各个方面进行指导,其中生态建设包含近三年造林面积、水源地绿化、休闲游憩绿地建设、村屯绿化、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水岸绿化、道路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及防护林带建设等几个方面,产业发展包含木业产业、特色经济林果、花卉苗木等方面,资源保护包含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木采伐和木材运输等方面,生态文化包含森林公园文化建设、古树名木和青少年绿化基地建设方面,建成区绿化包含建成区公园绿地建设、游园、广场绿化、单位绿化、庭院绿化、街道绿化等方面,确保申报县区和乡镇的申报材料和汇编资料各具特色、亮点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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