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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临沂市“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召开

市林业局网站    2026-07-17 

7月16日上午,2026年临沂市“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在兰陵县召开。会议围绕贯彻落实我市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令》,交流汇报林长制实施运行和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会商完善“林长+检察长”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联动协作机制,安排部署下步林长制工作。市、县两级检察院,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兰陵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行和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市检察院、市林长办、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湿地办分别交流了野生动物保护案件办理、林长制实施运行和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成效和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在座谈环节,与会人员围绕用好“林长+检察长”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联动协作机制,针对野生动物保护线上线下协同管控、常态化交流互动、跨部门执法衔接、疑难问题会商处置、普法宣传引导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会商,为下步强化交流联动,密切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打下了良好基础。

会议指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我市推行林长制的重要制度创新,是临沂林长制的一张“品牌”。自2021年9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来,全市各级林业部门、林长制工作机构同检察机关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围绕“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动执法、工作会商、联络培训”五项工作机制,强化交流联动,密切协作配合,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方法解决涉林生态领域突出问题,改变以往林业部门单打独斗局面,在依法治林上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要坚持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古树名木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业资源管理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因地制宜策划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联合摸排问题线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加强执法办案协作,督促指导各级林长和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职,拓展机制协作落实范围和途径,为林业生态保护构筑起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2026年中央将林长制落实情况重新调整为考核事项,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林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对照《山东省2026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优化健全“林长+”“林长制+”治理模式,聚焦林长制实施运行中的短板弱项,突出林业保护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完善落实协调会商、信息共享、联动协作、社会参与等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林长+检察长”“民间林长”“省际跨域协作”等特色作用,重点用好用活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能方式,更加有力有效地监督推动林长制及林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把我市“林长+检察长”工作品牌擦得更亮,努力实现全市林长制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转变,切实发挥出林长制的引领、约束、激励、保障作用,为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后,与会人员现场察看兰陵县宝山前野生动物园野生动物救护站建设及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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