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志忠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水平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注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经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研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发挥林长制作用,织密网格化巡查监管网络。今年3月25日市级总林长签发《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令》,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林长制重点任务和林长履职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格局。依托林长制组织体系,市林业局制定《临沂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方案》,聚焦辖区内鸟类重要迁飞停歇地、迁徙通道、自然保护地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域以及花鸟市场、农村大集等重点场所,科学划定保护责任区,构建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网络。依托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健全巡护值守、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舆情监测等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到位、目标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巡护值守到位、监管措施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全链条执法监管合力。用好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林业、网信、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邮政以及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法协作,抓好责任落实,形成打击合力。紧盯野外猎捕源头、市场流通渠道、消费利用终端、运输寄递等关键节点,聚焦非法猎捕高发区、花鸟市场、农村大集、电商平台、餐饮场所、宠物门店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构建覆盖猎捕—交易—运输—利用全链条的闭环监管体系。扎实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春季护鸟行动”“清风行动2026”等安排,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等行为。2025年6月以来,市县两级累计出动执法及巡护人员9275人次、车辆3222车次,对鸟类频繁活动的农林结合部、郊野公园、迁徙停歇地等1669处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巡护;巡查鸟类交易市场、花鸟鱼虫市场等重点场所1876次,排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176次,整治农村大集、餐饮饭店等1886处,从源头防范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三、注重宣传引导,全面提升社会公众保护意识。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公众保护意识。重点面向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周边村居、花鸟市场、物流寄递、餐饮经营等特定行业从业群体,采取发放明白纸、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牌、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抵制非法行为、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引导支持“民间林长”、志愿者团队等社会组织参与野生动物巡护、监测、宣传等活动,不断壮大民间保护力量。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在官方网站、重点市场、重要区域广泛公布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健全举报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进收容救护体系建设,今年4月23日沂水县沂山野生动物救助站揭牌成立,全市专业救护机构达到4处,不断健全“群众发现—部门联动—专业救助—科学放归”的完整救护闭环。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临沂市林业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