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临沂此前已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该意见的出台是对这一成果的进一步巩固。同时,《意见》明确要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对乡村绿化美化的要求,紧跟上级在生态建设方面的部署,推动绿化工作规范化、持续化推进。
二、主要内容
该文件围绕总体要求明确核心方向,以两大攻坚内容为核心,搭配五项保障措施确保落地,形成完整的国土绿化推进体系。
(一)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荒山(荒地)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两大重点。二是以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完善机制为原则,为行动划定推进准则。三是以三年内完成造林60992亩,保障2025年底全市森林面积稳居全省首位为目标。
(二)攻坚内容
一是荒山(荒地)绿化。总计需完成造林50259亩,分三年推进且各有侧重。2023年重点攻克绿化高速公路、国省道、环蒙山重点旅游线路沿线可视范围的荒山;2024-2025年转向深山、远山区域。同时,精准划分每年各县区的绿化面积及涉及山头数量,如2025年平邑县需完成7445亩荒山绿化,涉及22个山头。
二是村庄绿化美化。针对“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相关村庄及西部振兴6乡镇,计划三年内在63个乡镇完成1100个村庄的绿化。通过在村庄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口袋公园等,栽植林木119万株,增加林木绿化覆盖面积10733亩,且明确各县区村庄绿化数量、栽植株数和新增绿化面积,例如沂南县需绿化99个村庄,新增绿化面积1618亩。
三、五项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全市四级林长制,将任务落实到各级林长,明确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通过定期研究、调研和督导保障工作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采用多渠道筹资模式,整合中央、省、市各级财政资金,县区也需将造林资金纳入预算;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探索林业碳汇等项目拓宽资金来源。
(三)完善规划设计:要求县区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造林任务需落地上图精准管理,推广乡土树种和实用技术,方案经市林业局审核后实施。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攻坚行动纳入林长制考核,建立责任清单,通过督查、观摩、考核等方式,对成效显著者表扬,对拖沓失职者追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媒介宣传行动意义和成果,引导公众关注并参与绿化,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