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进入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期以来,兰山区把森林防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压实责任、宣传引导、源头管控、督导检查、应急值守等方式,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墙。
突出责任落实。将180余名护林员、防灭火巡查员和属地镇在清明期间从城管、派出所等临时抽调的各级各类防火人员,合理分配至5大防火片区15个防火小片区,按照责任区域、职责权限落实值守巡护、应急准备、野外用火打击等职责,实现责任到林区、到山头、到地块。
突出宣传引导。启动“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车巡回播报、村居大喇叭、“六进”宣传、村居及林区显要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卡口与林间巡逻宣传引导等方式,向周边村居及进山入林祭祀、游玩、劳作人员宣传典型案例、森林防火七严禁和六务必宣传单页。今年以来,累计出动宣传车3台次、开展“六进”宣传5次、警示教育3次、《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贯5次、悬挂条幅40余个、发送短信提醒20余万条,发放宣传单页4000余份,受众群体2.4万余人。
突出源头管控。围绕“控住火、管住人”两个关键点,全区护林员、防灭火巡查队员等一线防控力量和14处卡口工作人员全面落实巡护、火情早期处置、入山检查等措施。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应急、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5次,特别加强对林区饭店、露营地等场所的隐患排查,排查问题隐患70余处。
突出督导检查。派出科级干部带队四不两直到各镇对火源隐患、卡口值守、护林员巡林、消防车应急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在清明节等高火险时段全天,区自然资源局全体林业工作人员分5组到5个镇驻点蹲守,并在林区入口等处开展文明祭祀、安全入林等森林防火宣传。
突出应急处置。及时购买灭火器等实用工具补充防火物资,组织5个防火镇护林员、防灭火巡查员和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岗位一线人员开展风力灭火机、灭火器等设备使用培训和实战演练5次,提高森林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