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2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组织济南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等高校专家组成调研组,到我市费县、蒙阴、平邑部分重点国有林场开展全民所有森林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调研。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磊,三县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总场和相关国有林场负责同志陪同。

调研组一行首先在费县国有塔山林场召开座谈会,与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国有塔山林场、大青山林场、万寿宫林场、大洼林场、明光寺林场5处国有林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全面了解临沂市全民所有森林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和国有林场管理体制、资源状况、人员队伍、资源管护、资源培育和林场创新经营等情况,明确了委托代理机制的重点任务及目前亟需开展的工作,并就全民所有森林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进行了释疑和交流,对推进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会后,调研组先后到蒙阴县国有天麻林场、平邑县国有万寿宫林场实地调研,实地察看了两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森林质量提升现场,深入了解国有林场的体制机制、职能职责、管理范围、管理现状、特许经营等工作情况。调研组指出,全民所有森林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是一项全新的课题,临沂市作为山东省森林资源大市,全市有28处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35.7万亩,占全省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的15.5%,必须抓住这一难得机遇,积极探索完善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委托代理权责清单、履职监督、有偿使用等相关制度,促进全民所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与发展,实现全民所有森林资源的保值增值,为开展全民所有森林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工作提供经验和做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对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仍存在所有权人不到位、管理职责不明确等问题,资源开发过度、保护乏力、生态退化的形势依然严峻。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探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按该试点方案要求,山东省对森林、湿地等5类自然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开展重点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