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全省生态修复管理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太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省林业保护和发展中心等有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解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有关政策,总结近年来工作成效,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磊在市林业局分会场参加会议,并作了典型发言。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部署要求,我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为抓手,完善政策机制,狠抓措施落实,推动全市科学绿化工作深入开展。
抢抓机遇,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造林绿化。造林小班落图是避免造林小班重复上报、避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实现去伪存真、客观公正的重要技术措施。从去年全市开展城乡绿化擂台赛、考核县区每月造林面积开始,我市就积极探索开展落地上图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召开全市森林质量提升工作推进现场会、全市林长制暨雨季造林现场会,推动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深入开展。目前,全市完成造林1.47万亩,其中新增造林1.1万亩、退化林修复0.36万亩,义务植树1332万株,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度任务。
加强调度,严格评审,规范森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资金使用。2019年12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临沂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暂行办法》,市财政共下达森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资金1.4175亿元。为用足用好资金,市林业局指导各县区围绕荒山造林、森林质量提升、乡村绿化等方面编制提报30个项目,先后召开2次专家评审会议进行评审,配合第三方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今年9月份,根据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市林业局会同市财政局修改完善《临沂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暂行办法》,适当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更好地服务林业生态建设。
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率先出台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今年6月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刚就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作出批示之后,市林业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国务院文件和市长批示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临沂市科学绿化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两次向市绿化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提交市政府103次常务会议研究后通过,11月17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9项工作任务和5项保障措施,着重解决了“在哪造” “造什么” “怎么造” “怎么管”的问题。
成立工作专班,压茬推进,扎实推动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林草湿地类项目实施。这项工程是中央支持沂蒙革命老区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大项目,也是临沂林业发展史上资金投入最大的项目。项目总投资53亿元,其中林草湿地类项目总投资20.98亿元。自今年6月份项目启动以来,市林业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从全局抽调9名人员集中办公,严格实行场所、人员、时间“三集中”。由国家林草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等三家规划设计单位完成的5项工程年度作业设计已全部通过了专家评审,有关项目县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坚持边规划设计,边履行程序,边施工作业,挂图作战,压茬推进。目前,5类年度任务已完成2项,其中,沂南县生态脆弱区造林工程完成造林3500亩,超额完成年度工程量;费县、蒙阴、沂南物种保护工程完成飞防和地面防治141.1万亩,防治日本松干蚧1.1万亩。

全市林业工作将以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为抓手,组织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扎实推动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优先采用乡土树种绿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深入推进生态修复保护,努力做到造林增绿、资源管护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并重,提高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实现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的战略性转变提供良好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