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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发布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 全面强化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市林业局网站    2026-03-26 

3月25日,临沂市正式发布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聚焦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作出专项部署,从四大方面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防线,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临沂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保护责任。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林长制重点任务和林长履职核心内容,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构建完善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巡护值守、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舆情监测等常态化工作机制,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地。

二是强化联动协同,重拳打击违法行为。扎实组织开展鸟类保护专项行动及非法捕猎贩卖鸟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鸟类等各类违法行为,确保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和“林长+”协作机制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执法协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打击合力,构建覆盖“猎捕—交易—运输—利用”全链条的闭环监管体系。

三是深化巡护监测,织密野外防护网络。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护制度,组建专业巡护队伍,强化日常巡查值守,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严密防范非法猎捕行为。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监管,加快推进收容救护体系建设;对鸟类等野生动物主要活动区域强化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构建“常规监测+重点监测”相结合的动态监测体系,提升保护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全民保护氛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针对特定行业从业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山东省农林渔业防鸟网使用指南》等安全实用技术,规范各类驱鸟行为。健全舆情监测引导和举报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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