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郯城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电话报警称:有人在郯城县归昌乡老归昌村东南滥伐林木,接警后,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前往现场,立即对此案进行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经查,2017年2月5日,郯城县高峰头镇新民村二组村民陈某光以2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归昌乡老归昌村东南、属于老归昌村村民陈某超的31株杨树,双方未协商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相关事宜;2月13日,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陈某光组织他人将购买的31株杨树采伐,折合立木蓄积14.10立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光、陈某超涉嫌滥伐林木罪。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光、陈某超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