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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列表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0306010BE5B180F
标    题 临沂市私人是否可以饲养带有河南专用标志的太阳尾椎鹦鹉?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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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身    份
职    务
民    族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信件内容 太阳尾椎鹦鹉持有河南试点专用标志在临沂是否可以私人合法饲养?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

2021年12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如购买已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的费氏牡丹鹦鹉(Agapornis fischeri)、紫腹吸蜜鹦鹉(Lorius hypoinochrous)、绿颊锥尾鹦鹉(Pyrrhura molinae)、和尚鹦鹉(Myiopsitta monachus)作为宠物饲养的,且不开展人工繁育活动繁育后代的,个人可不办理人工繁育许可。您所提到的太阳锥尾鹦鹉(金太阳鹦鹉),(Aratinga solstitialis),目前在我省未开展“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等相关试点,如果加载有“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可以私人饲养。

处理时间 2026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