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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以林长制为核心构建全链条体系 筑牢古树名木“守护屏障”

市林业局网站    2025-08-27 

今年以来,临沂市严格对标《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以林长制为统领,从责任落实、日常管护、协同治理、科普赋能四个维度发力,构建古树名木长效保护机制,切实守护沂蒙大地“绿色文物”,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林长牵头抓总,压实保护责任链条

1. 纳入网格管理。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林长巡林必查古树名木职责,细化责任区域与分工,落实管护单位及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

2. 签发总林长令。6月6日,市总林长签发临沂市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令》,从压实责任、保护生长环境等7个方面作出部署;郯城、临沭、沂南三县同步印发县级总林长令,推动保护工作落地落细。

3. 强化资金保障。在市级林长责任区域绿化补助资金中,统筹108.5万元专项用于古树名木保护修复,覆盖80余株古树名木,为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撑。

二、聚焦日常管护,建立动态监测体系

1. 完善建档认定。开展古树名木全面普查与认定,不仅记录树种、位置、生长势等基础信息,还深挖历史价值、民间传说等文化内涵,建立“一树一档”;截至目前,全市已认定挂牌古树名木1218株(一级68株、二级231株、三级919株),划定古树群15个。

2. 健全巡查机制。市林业局制定古树名木巡查制度,组织全市健康巡查,针对每株古树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全面签订养护责任书,明确养护责任、要求及奖惩措施,实现生长状况动态监测与跟踪管理。

三、深化协同治理,凝聚多元保护合力

1. “林长+检察长”联动监督。联合开展“守古树护名木”“蒙山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行动,通过实地走访、磋商研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累计发出检察建议67份,提出保护措施30余条,督促增设围栏护架、责任牌、公示牌等保护设施260余处。

2. 执法部门专项整治。每年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春风”专项行动,排查重点区域、人群及场所,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及其生存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执法震慑。

3. 引导社会广泛参与。选聘乡土专家、热心人士、志愿者等担任“民间林长”300余人,参与日常养护与巡查监督,累计反馈破坏古树、污染生境等问题线索20余条,构建“专业+民间”协同保护模式。

四、强化科普赋能,营造全民保护氛围

1. 开展主题宣传。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植树节、知识产权周等节点,制定2025年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方案,组织宣传及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在速豹新闻网开设“古树名木新沂蒙”专栏,临沂林业公众号推出科普专栏18期,普及保护知识与法律法规,传播古树人文历史与科学价值。

2. 制定技术标准。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课题研究,出台《古树名木管护复壮技术规程》《古树根际土壤改良及维护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为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提升管护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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