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动员会议召开后,市林业局立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第一时间成立由办公室、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市林业执法支队等科室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省级环保督察事宜。
4月13日上午,接到临沂市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办公室紧急通知后,专班立刻行动起来,对照《生态环境部反馈的28家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情况台帐》整理资料,共梳理汇总涉林案件13起,其中12起已经办理完毕,1起正在跟踪督办。
按照通知要求,市林业局于下午4点前准时将档案材料报送到环保督察档案组,环保督察档案组对我局的高度配合给予高度评价,并对我局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下一步,市林业局将继续做好环保督察配合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此次省级环保督察提供林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