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1762156/lyj/2023-0000036  发布机构  临沂市林业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4-1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20230116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20230116号建议的答复

2023-04-13   作者: 点击数:  

刘全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配额力度的建议》收悉,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郯城县人民政府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不断提速,各类重点项目建设立项落地步伐明显加快。面对各地城市发展、民生保障的迫切需求和日益减少的土地资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现实需求越来越多,对林地定额的刚性需求也不断凸显出来。

一、定额使用规定和郯城定额情况

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林地定额是占用林地面积的刚性约束,林地定额的使用按照“保障重点、急用先保”的原则,优先保障国家和省级基础设施项目,国防和外交项目;支持保障其他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适度控制用于城镇扩展边界、工矿开发和商业性开发等建设项目。

林地定额由省自然资源厅统筹分配,2022年全省林地定额状况十分紧张,经过市林业局积极沟通协调,省自然资源厅给予我市大力支持,在全省林地定额异常紧缺的情况下,市局尽最大力度支持郯城县发展,2022年全市全年批次用地项目101个,涉及林地1830.801亩,郯城县全年累计获批13个批次用地项目,涉及林地106.8亩,林地定额赋予数量居全市前列。

二、定额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仍有21个批次143.4亩林地定额无法满足;在2021年度上报的用地中,尚有11个批次116.7亩林地定额未能落实到位,林地定额总缺口260.1亩”的问题,全市林地定额是刚性约束,省、市重点项目、各县区都有林地定额需求,需要统筹考虑解决。省厅明确要求林地定额上报实行三方会商制度,即林地定额确定上报省厅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林业局三方对各县区上报的使用林地定额项目逐一梳理,上报的项目须同时满足涉及项目立项、空间规划、耕地占补平衡、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各种约束因素的合规要求,在省厅的统一调度下方可申请提报,以上因素缺一不可。据了解,郯城县以上批次项目不完全符合要求,县林业主管部门也没有组件上报市局。

三、统筹做好用林要素保障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继续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做好建设项目用林要素保障工作。一是按照林地定额使用管理规定,从稳定经济大盘大局出发,充分考虑郯城县经济发展需求,在申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指标时,急事急办、应保尽保,确保用地要素保障与经济发展增速相匹配。二是以重大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以促进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把林地定额用在急需用林项目上,充分发挥林地定额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三是按照《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省财宗[2016]33号)中有关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规定,临沂市林业局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请示汇报,反映有关工作建议情况,全力争取用林要素保障支持。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林业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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