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yj/2019-000002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林业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9-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0255号建议(关于实施水系扩绿工程的建议关于实施水系扩绿工程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0255号建议(关于实施水系扩绿工程的建议关于实施水系扩绿工程的建议)的答复

2019-09-10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陈月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水系扩绿工程的建议关于实施水系扩绿工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特别是全市绿化质量提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如您所述,水系扩绿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牵扯不同区域、多个部门,需要统筹规划推进实施。

一、生态水系绿化建设情况

临沂市政府从2013年开始实施了三年大造林活动,3年完成水系绿化45万亩,其中,骨干河流水系造林35万亩,环库水系造林10万亩。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全市上下深刻领会“两山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按照“沿河建绿带、沿带建绿群、沿群建精品”的思路,以骨干河流为脉络,建设城市湿地景观,依托沿线山体、森林、湿地等景观斑块,提升建设一批环城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精品生态景观片区,形成森林、湿地生态圈。但由于资金投入、土地使用等方面原因,导致预期效果和理想目标有差距。

二、存在问题

根据代表的提议,综合城管园林、水利部门的意见,我们对实施水系扩绿工程的建议进行了归纳整理。

(一)关于用地范围的问题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9]1号)明确提出:“其他景观公园、湖泊湿地、植树造林、建设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等人造工程,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水利部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设计标准》(2010)指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视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应尽可能避免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在建设方案比选中,应从技术经济方面论证项目用地的合理性,严格土地权属的转用。种植多行林带等特殊情况的渠段或堤防,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地宽度。

日前,从临沂市河长制办公室了解到,在全市范围内,在行洪河道内,对破坏水岸线的现象进行了集中清理,包括清除了部分树木。

从上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来看,沿河沿水库建设30-300米林带,需要因地制宜,不能一概而论,需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用地性质、范围。目前看只有宜林荒滩具备造林条件。

(二)关于规划设计方面

生态水系绿化是河流、水库堤防建设、生态修复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植被不仅能够有效地抵御降雨径流冲刷,防风消浪,起到护坡、固基、防浪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可以有效地改善堤防工程区域的生态景观,实现以树养堤、以树护堤,促进堤防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三个效益相统一。绿化种植作为水利建设工程的附属工程,按理同水利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尽可能避免行业、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或相应影响

三、下一步打算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临发[2019]9号),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不断推深做细林长制改革,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绿满沂蒙三年增绿活动,提出实施八大工程,生态水系绿化是其中重要一部分。

以沂河、沭河、祊河、汶河等流经的县区及岸堤、跋山、许家崖等大中型水库周边为重点,抓好沿河生态景观绿化带建设、沿河乡镇造林绿化、沿河林业生态经济功能区建设,栽植以适生速生的乡土树种为主,切实把水库、河道建成特色鲜明的林业生态长廊、观光旅游长廊、高效林业长廊。计划水系绿化建设3万亩。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通过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形成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国土绿化新格局。

(二)创新体制机制。将造林绿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合力推进的造林绿化机制。

(三)强化科技支撑。严格坚持规划设计、适地适树、合理密度、科学栽植等营造林基本技术规则,加强困难立地造林、混交林营造、能源林培育、名特优经济林栽培等技术攻关。

  
上一条: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20190072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0193号建议(关于推进国家级木业家具检测中心建设,助推临沂木业家具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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