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yj/2019-0000017  发布机构  临沂市林业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7-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20190089号建议(关于加大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议案)的答复

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20190089号建议(关于加大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议案)的答复

2019-07-12   作者: 点击数:  

李爱玲等10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市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仍有部分人受高额利益驱使,铤而走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及进行交易买卖行为。近几年来,我市开展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情况如下:

一、开展专项行动,严打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

2017年,我局组织各县区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专项行动。临沂市处于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道上,我局针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重点、有目标地加大了打击力度,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清查,大力堵塞野生动物及制品收脏销脏渠道。据统计,执法行动中,收缴“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千余只,查获活鸟40只,死鸟30只,查获捕鸟网30张2000多米。

2018年,我局开展了加强鸟类保护和执法检查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养殖、非法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此次行动,我市共出动巡查车辆365台次,出动人员248人次,收缴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只,“三有”野生动物106只,猎具13件。

2019年4月,市林业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确定了重点打击非法猎捕和损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农家乐和饭店酒店等重点部位及利用互联网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依法打击利用网络直播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据统计,专项行动中,我市共破获刑事案件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查处行政案件16起, 行政处罚16人,收缴野生动物172头(只),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只,放飞、放生野生动物99头(只)。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我市利用每年“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月“爱鸟周”和11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时机,组织各县区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提高了公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增强了公众法制观念,形成了全市共同关注,全民自觉抵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行为的良好氛围。

2017年4月,“爱鸟周”期间,市林业局、临沭县林业局联合沂蒙晚报小记者团在冠山景区开展了“我给小鸟安个家”公益环保活动,有40多个家庭约100人参加公益活动。

2018年3月3日,在临沂动植物园开展了以“保护虎豹,你我同行”为主题的“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4月27日、28日,分别在人民广场、临沂动植物园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

2019年4月20日,我局在盛能游乐园组织开展了以“爱鸟护鸟,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的“爱鸟周”志愿服务活动,在专家的带领下,近距离观察各种小鸟,现场介绍鸟类的名称、生活习性和益处,让大家认识鸟类及其对人类的意义。4月28日,市林业局在人民广场举行“爱鸟周”宣传活动。4月22日~26日,临沭县以宣传车宣传和发放“保护自然资源”明白纸为载体开展了“保护自然资源”宣传活动。“爱鸟周”期间,莒南县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开展主题为“关注候鸟迁徙,维护生命共同体”活动,召开“爱鸟周”主题班会,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条幅、宣传栏等广泛宣传,科学教师与学生组成的“小小宣讲团”深入班级讲解,以手抄报、主题征文等形式,普及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知识,加强候鸟保护知识的科普宣传,积极引导中小学生自觉保护环境、爱护鸟类。

三、周密安排部署,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

2018年9月12日,我局开展人工繁育野猪现状和蜱虫自然分布调查。经过调查,我市共有人工繁育野猪的单位有6家,养殖野猪(杂交种)总计356头。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现野猪非洲猪瘟病例。根据调查分析,蜱虫在临沂市存在自然分布,主要分布在我市的山区、丘陵地带,属于常见虫。自然分布的蜱虫与人工繁育野猪无交集,无证据显示两者之间存在传播疾病情况。

四、认真严格核查,依法依规规范合法养殖场(所)业主的繁殖利用活动

2016年3月,我局开展了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工作,对我市从事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全市共清查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单位和个人175家,其中有证养殖的有31家,共养殖陆生野生动物种类102种,动物数量1475067头(只),林蛙140万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丹顶鹤、绿孔雀、东北虎、大熊猫、金丝猴、麋鹿、梅花鹿、鸵鸟及黑天鹅、野猪、蓝孔雀、鹌鹑、雉鸡、文鸟、灰雁、百灵、狐狸、貉子、水貂、海狸鼠等国家三有动物。通过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彻底摸清了本底,建立我市陆生野生动物管理档案。

我市积极引导养殖户依法开展驯养繁殖活动,及时依法查处破坏陆生野生保护动物违法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维护野生动物保护和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成果。

五、强化面上巡查,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检测和防控工作

我市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密度,依托保护地管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库、沂沭河道等鸟类集中活动区巡查力度,做好巡护记录,提高监测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疫情监测防控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建立防控应急机制,发现野生鸟类异常死亡等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置。

六、积极救护,确保健康

2013年11月,临沂市在临沂动植物园成立“临沂市野生动物救护站”。救护站配置相关的设施,制订救护工作制度,成立了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救护队伍,将承担全市范围内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饲养、送交和放生等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了救护站电话。据统计,救护站成立后,共接到市民求助电话400多次,救助丹顶鹤、秃鹫、倭蜂猴、金雕、雕鸮、红隼、黑天鹅、白鹭、苍鹭、夜鹭等野生动物70余种400多只。

今后,市林业部门将按照您的意见建议,持续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严格野生动物资源管理,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的发生,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也欢迎您继续关心临沂林业的改革和发展,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促进我市林业的发展。

  
上一条: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20190132号(关于加快全市花木产业发展的议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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