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类别 |
序号 |
审核事项名称 |
适用情形 |
实施依据 |
行政处罚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应当进行法制审核) |
1 |
对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修订)第四十条 。 |
2 |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修订)第四十三条。 |
3 |
对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五百米范围内用火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2015年4月通过)第五十四条。 |
4 |
对非法采挖树木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2015年4月通过)第五十七条。 |
5 |
对砍伐或者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2015年4月通过)第五十六条。 |
6 |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国务院令541号公布,2008年12月修改)第五十二条。 |
7 |
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国务院令541号公布,2008年12月修改)第五十二条。 |
8 |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国务院令541号公布,2008年12月修改)第五十二条。 |
9 |
对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行政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省政府规章】《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2013年11月省政府令第268号发布)第二十八条。 |
10 |
对擅自移动或者损毁古树名木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省政府规章】《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2018年4月省政府令第316号)第二十三条。 |
11 |
对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非通透性硬化地面、挖坑取土、动用明火、堆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品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省政府规章】《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2018年4月省政府令第316号)第二十四条。 |
12 |
对在古树名木上刻划、钉钉、剥皮挖根、攀树折枝、悬挂重物,或者有其他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行为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省政府规章】《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2018年4月省政府令第316号)第二十五条。 |
13 |
对建设单位未对未在施工前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或者未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施工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省政府规章】《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2018年4月省政府令第316号)第二十六条。 |
14 |
对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2017年10月修改)第十八条。 |
15 |
对未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2017年10月修改)第十八条。 |
16 |
对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引起疫情扩散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2017年10月修改)第十八条。 |
17 |
对引起疫情扩散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2017年10月修改)第十八条。 |
18 |
对违法放牧、烧荒、砍伐林木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省政府规章】《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2012年12月省政府令第257号)第三十五条。 |
19 |
对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法律】《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通过, 2018年10月修正)第四十四条。 |
20 |
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邮寄、携带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法律】《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通过, 2018年10月修正)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21 |
对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法律】《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通过, 2018年10月修正)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
22 |
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法律】《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通过, 2018年10月修正)第四十九条。 |
23 |
对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法律】《森林法》(1984年9月通过,2009年8月修正)第三十九条。 2.【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修订)第三十八条。 3.【行政法规】《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1987年9月发布,2018年3月修订)第十九条。 |
24 |
对非法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法律】《森林法》(1984年9月通过,2009年8月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25 |
对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法律依据 1.【法律】《森林法》(1984年9月通过,2009年8月修正)第四十三条。 |
26 |
对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行为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法律】《森林法》(1984年9月通过,2009年8月修正)第四十四条。 2.【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修订)第四十一条。 3.【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2015年4月通过)第五十三条。 |
27 |
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国务院令541号公布,2008年12月修改)第四十八条。 |
28 |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国务院令541号公布,2008年12月修改)第四十九条。 |
29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国务院令541号公布,2008年12月修改)第五十条。 |
30 |
对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进行法制审核 |
1.【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2017年10月修改)第十八条。 |
重大 行政强制 |
1 |
对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 |
重大行政强制决定作出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 |
1.【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2017年10月修改)第十八条第三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