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林发〔2018〕47号
各县区林业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水务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利局、蒙山旅游度假区农林水利局:
现将《临沂市林业局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林业局
2018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林业局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工作方案
为做好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全面提高我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9号)、《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山东食品安全市和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鲁食安办字〔2018〕3号)和《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验收细则(2017)》(鲁食安办发〔2017〕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市为抓手,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落实“四有两责”,着力推进全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生产者诚信守法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用林产品生产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
二、任务目标
实行市县同创、分级实施、全域创建,力争用两年的时间成功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创建范围含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临沂综合保税区同步参与创建)。兰山区、沂水县、莒南县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沂南县、费县顺利通过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验收;蒙阴县、临沭县、郯城县、平邑县、兰陵县同时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形成全域同创总体格局。通过创建工作,实现以下目标:
(一)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良好。全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好水平,连续三年无重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建立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基层监管机构人、财、物投入;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产者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公众对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工作原则
(一)党政同责,部门履责。县区政府是省级食品安全县(区)创建主体,林业部门作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单位,确保创建工作要求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多方履责,协同推进。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多措并举,社会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创建工作。
(三)工作创新,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监管新模式、新机制、新举措,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提高监管效能。
(四)科学评价,群众满意。科学设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把群众满意作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尺。
四、责任分工
1、负责本辖区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
2、认真完成国家、省、市安排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上级要求和属地食用林产品产量,科学制定并落实年度抽检计划,不断提升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及核查处置信息。
3、认真落实行政保障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构、专业执法队伍满足实际监管工作需要。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办法、层层建立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
4.加强经费保障,将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执法装备建设、食用林产品抽检、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经费(不含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5.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监管机构和派出机构装备投入,配足快检设备、快检车或建设快检室,具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终端设备,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和监管效能,为监管对象建立电子档案,建设创新性、个性化、信息化项目。
6、建立宣传阵地,强化教育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用林产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在乡村、街道社区、重要场所、食用林产品生产基地、学校实现科普宣传全覆盖。开展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7、建立健全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安全信用档案,对分管范围内的林产品种植地域进行认真梳理、汇总、查清底数,建档立卡,落实管理措施。
8、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的要求,健全追溯机制。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建立并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和召回制度,完整记录相关情况,被召回的食用林产品全部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9、加强监管指导,严把生产投入品的使用关。生产季节进行不定期巡回督导检查,遵循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全过程控制,对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健全并严格落实农药经营、食用林产品生产投入品索证索票经营台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农业投入品、禁限用农药、农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产品自检、产品追溯等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农药经营、使用培训。加强食用林产品种植基地周边污染源监管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10、制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管理领导和指挥机构,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危害程度。
11、建立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发布有关林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12、加强品牌培育。大力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发挥其质量管理示范带动作用,落实省市关于“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及农产品品牌建设一系列文件要求,分级分类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13、强化重典治乱。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14.建立诚信体系。加强食用林产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并落实食用林产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失信单位纳入监管重点,加大检查力度。
15、推进责任保险。在重点食用林产品生产基地、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单位开展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16、拓宽监督渠道。开通网络投诉平台,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并设立专项资金。在当地新闻媒体设立食用林产品安全专栏,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0月)。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各创建县区,林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于10月底前报市林业局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城乡同创、全域同创,解决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打造示范典型和工作亮点,建立健全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7月至8月)。市食安委组织有关部门对照省考核评价标准,开展模拟测评,查漏补缺,抓好整改,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效,进一步总结提炼创建工作亮点。
(四)考核评价阶段(2019年9月至10月)。报送创建工作总结、自评报告,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档案,提报考核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创建成果,迎接上级考核评价。
(五)创建验收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迎接省食安办组织创建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沂市林业局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建立与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创建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满足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等创建工作标准所需经费。同时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三)广泛宣传引导。构建创建工作宣传大格局,利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创建措施、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增进社会了解,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激励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考核。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附件:临沂市林业局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沂市林业局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森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洪亮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徐兴成 市林业局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巩世昌 兰山区林业局局长
凌 磊罗庄区林业局局长
韩庆林 河东区林业局局长
谢 伟 郯城县林业局局长
韩 杰 兰陵县林业局局长
王金亮 沂水县林业局局长
张京峰 沂南县林业局局长
徐常永 平邑县林业局局长
任宏伟 费县林业局局长
冯加文 蒙阴县林业局局长
左安样 莒南县林业局局长
王绪华 临沭县林业局局长
韩维广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 尚 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水务局局长
黄传国 临港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李 伟 蒙山旅游度假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李洪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兴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创建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