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今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确保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公益林区、涉林企业等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减轻对林业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制订如下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需要,市林业局成立2021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音波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行刚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周茂永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玉连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磊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袁春令 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市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主任
焦玉辉 市林业局林业改革发展科科长
田开科 市林业局生态修复科科长
刘 志 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
刘金娟 市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科科长
陈 述 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湿地管理办公室主任
林登峰 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林场站站长
孟庆兰 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森防站站长
杨 青 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林科所所长
张玉连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业务相关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主管业务范围的协调、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预警,强化应急值班制度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林业专业灾害性气象预报,做到精准防抗灾害,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严守值班纪律,一旦接到灾情汇报,立即登记并汇报带班领导处置。切实做到思想、责任、组织、预案、措施“五到位”。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迅速贯彻上级关于洪水、干旱、台风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命令,领导和部署应急工作,当灾害、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了解灾情,安全开展救灾,并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向上级汇报防灾救灾情况。
2、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市林业局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的命令和决策,协助指挥处理应急的日常事务,协调、监督灾害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做好灾害反馈报道;指导开展林业系统防汛抗旱安全检查工作,做好抗灾抢险队伍和抗灾物资的准备。
3、生态修复科职责:负责营林生产灾害抢险,造林苗木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
4、森保站职责: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
5、办公室及其他科室职责:由办公室牵头其他相关职能科室参与,负责全市林下经济种植业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花卉、园林绿化苗木、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野生动物、森林资源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负责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及国有林场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全市林业生产灾害抢险的技术指导和灾情统计上报,灾后配合保险公司做好灾害受损核实和理赔等工作;防汛抗旱防台风物资保障储备;林业灾害补助经费的申报和下拨工作。
(三)保障措施
1、灾情发生时,领导带领技术人员到各县区、各林场了解灾情,指导抗灾工作。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到国有林场、重点林区、重点企业等受灾一线帮助指导抗灾救灾。
2、对居住生活在危险地带的职工和家属,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制定避险和转移疏散方案。
3、对国有林场、生产林区的厂房、住房、工棚、森林旅游景点设施等部位要进行检查、维修和加固。
4、对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段,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定警戒区域。
5、加强对河流上游、水库旁、低水位的林区,国有林场内公路便道、桥梁、涵洞等部位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也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6、发生灾情时期要停止一切采伐、造林、抚育等野外生产活动。
7、灾害期间实行信息专报制度,各单位如有重大灾情或其他重要信息的第一时间上报防汛抗旱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沂市林业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