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1762156/lyj/2024-0000045  发布机构  临沂市林业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3-2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实施国储林项目 全面激活林业经济

实施国储林项目 全面激活林业经济

2024-03-26   作者: 点击数:  

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保障国家森林资源安全、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2023年5月27日召开的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上任刚书记明确要求,由市林业局牵头,联合市农发集团,积极对上争取国家储备林项目,努力把“含绿量”变为“碳汇量”“含金量”。

一、进展情况。按照全市林业工作会议部署,去年6月份以来,市林业局向上积极对接国家林草局和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市农发集团和市农发行,吃透国家储备林建设政策措施,认真谋划,科学规划,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一)布局规模。去年9月14日—15日,市林业局、市农发集团组织人员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司,围绕储备林项目申报、布局规模和规划方案编制进行了对接,国家林草局林草调查规划院专业团队于10月中旬,到我市沂南、沂水、费县、平邑4县进行了现地调查。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全市国储林项目实施规模75万亩,完成融资贷款不低于80亿元。(二)运营模式。坚持市级统筹、分县实施,市农业发展集团作为项目主体,牵头组织国家储备林项目,统一编制项目县建设方案和可研报告,开展项目融资、实施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市农发集团与县国有平台共同成立合资子公司,由子公司具体负责土地流转、项目实施建设、林业项目投资等工作;项目采取统贷分还方式,市农发集团向市农发行申请国储林项目贷款,项目子公司明确股权比例、还贷机制和风险承担机制,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明确贷款资金“借、用、管、还”的流程和各方责任。(三)试点情况。在总体规划框架下,采取试点先行、分期实施的方式推进,国储林一期试点项目确定在沂南县、莒南县两县先行试点,1月29日、3月25日,市农发集团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沂南土发集团和莒南城发集团签定了国家储备林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两县各申请贷款10亿元,分别建设国家储备林10万亩。

二、存在问题。从到沂南、沂水、费县、平邑、莒南、蒙阴等县调研对接情况看,当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储备林项目用地落实问题,特别是用于人工林集约栽培和现有林改培的林业用地偏少,主要造林空间集中在三调数据为草地的荒山荒地,其他造林营林用地存在不确定性。

三、下步打算。一是加大与沂南、莒南2个试点县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的对接,重点突破将极度低产低质、容易撂荒的15度坡以上园地,用于国储林建设中的人工林栽培和现有林改培;同时,科学合理确定用于中幼林抚育的地方级公益林的规模布局。二是协调对接市农发集团、市农发行和国家林草局林草调查规划院,力争6月底前拿出试点建设方案和可研报告,明确贷款规模、营造林规模和地块、运营模式、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产业布局、收益分成、还款方式等,并组织建设方案专家评审和项目备案工作。三是围绕“林内林外、林上林下”,将国储林试点建设方案与当地“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规划相融合,引导建设一批能与国家储备林建设同步发展的林下经济、森林康养、自然教育、苗木花卉、林特产品等生态产业基地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形成以国家储备林为主体的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打造沂蒙特色国家储备林项目,全面激活林业经济。四是充分发挥国家储备林丰富的林业碳汇资源优势,依托储备林项目探索森林碳储量调查、森林碳汇潜力评估、森林碳汇动态监测等工作,开展林、草、湿地碳汇技术难题攻关、技术成果转化和相关标准规程制定工作,构建符合临沂实际并与国内碳汇交易接轨的林业碳汇体系,做到有依据、有标准、可测量、可核查,切实破解林业碳汇开发难、交易难、变现难、应用难的问题,为实施CCER(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做好项目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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