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储碳固碳、抵御自然灾害、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生态屏障。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一大批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落地建成,沂河湿地、武河湿地、沂沭河湿地等生态片区水清岸绿、鱼跃鸟飞,成为大美临沂的生态名片,为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打下了坚实基础。
2026年“山东省湿地保护宣传周”如期而至,守护湿地生态、共建绿色家园,是我们每一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诚挚倡议:
一、争做湿地保护的践行者,筑牢生态守护底线。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不向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不擅自围垦、填埋、占用湿地,不破坏湿地植被、不捕捞湿地水生生物,不惊扰、猎捕、伤害鸟类及其他野生保护动物,从自身做起,杜绝一切破坏湿地生态的行为,守护湿地生态原貌。
二、争做湿地保护的宣传者,传递生态环保理念。主动学习湿地保护知识,了解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保护意义,积极向身边家人、朋友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常识,主动分享湿地保护正能量,带动更多人关心湿地、爱护湿地和参与湿地保护,让保护湿地的理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全民护湿的浓厚氛围。
三、争做湿地保护的守护者,主动参与生态行动。积极投身湿地巡护、湿地清洁、生态修复、鸟类救助等公益活动,自觉爱护湿地周边公共设施,文明游览湿地景区,规范自身行为,做到不留垃圾、不越红线、不带火源、不损生态。主动参与监督,及时劝阻并举报破坏湿地资源、污染湿地环境、伤害野生动植物等一切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共同守护湿地生态安全。
四、争做绿色生活的倡导者,践行生态发展理念。树立绿色低碳、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低碳出行、节约用水、减少污染,主动参与生态保护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一草一木皆生态,一山一水总关情。市民朋友们,湿地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携手同心、立即行动,以点滴之力汇聚湿地保护强大合力,用心呵护每一片湿地、每一抹青绿,让临沂湿地永葆生机,让生态之美永驻沂蒙,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临沂筑起更加坚实的生态屏障!
临沂市林业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