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1762156/lyj/2021-0000028  发布机构  临沂市林业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4-0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林业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临沂市林业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04-01   作者: 点击数: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林业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三次会议精神,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学习教育,充当林业政策、法规宣传的先行者,加强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林,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树牢法治理念,加强法治教育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定期组织法治学习,2020年以来领导班子会议集中学法4次,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以及新修订《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提高了全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

二是加强职工法治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普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开展需要制定每年的职工学法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利用会前学法、法律培训、法治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开展集中学习。除林业法律外,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法律进行了学习,全员参加网上学法考法,加强执法人员上岗培训。

(二)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

1.以林长制为统领,全面推进造林绿化工作。2020年以来,全市造林绿化工作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为重点,以贯彻市委、市政府“横向打擂台、纵向抓攻坚”和“绿满沂蒙”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城乡绿化擂台赛”,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和城乡绿化美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全市完成造林11.2万亩、新建和提升绿色通道379.7公里、森林质量提升1.15万亩,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新建完善农田林网8300亩。实施省级林长示范点森林质量提升工程,选择蒙山核心区的5处国有林场搞试点,累计投入200余万元,打造了5处1000余亩森林经营样板林,大胆探索适合蒙山森林生态系统修复的模式。

2.立足主责主业,做好权限内立法起草工作。2020年,在市司法局具体指导下,认真开展了《临沂市湿地保护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成立工作专班,全程参与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一是查找相关资料,学习借鉴山东省、德州市、淄博市等各级、各地湿地保护领域法律法规。二是邀请市司法局有关同志一起调研,先后到河东、临沭、平邑、蒙阴等县区开展座谈交流和实地调查,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书面征求了各县区以及有关市直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广泛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四是完善修改,形成《临沂市湿地保护办法(草案)》送审稿。2020年11月30日,《临沂市湿地保护办法(草案)》经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临沂市湿地保护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3.敢于较真碰硬,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巡查力度,增加巡逻频次,定期组织开展“春雷行动”、“绿剑行动”等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占用林地、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严格的森林执法态势;缩短出警用时,提高处理效率,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林地、电捕野生动物和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维护了林区的正常秩序。

4.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法治审核。2020年以来,市林业局办公室审核林业行政案件20起,做到每案必审、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所办案件证据不足和程序瑕疵。截至目前,市林业执法支队所办案件仅1起被申请行政复议且已被市政府维持决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建立常年合作关系,固定1名律师进行相应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援助,做到“应审尽审”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三)强化宣传引领,弘扬守法爱林

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把法治宣传贯穿于护林防火、资源保护、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的全过程。一是开展了以《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为重点的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开展法治宣传讲座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爱林护林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台、网络、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3.12”植树节、安全生产月、世界森林日、世界环境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湿地周、“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实效。2020年以来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悬挂标语2000余条,制作宣传牌800余个,开展现场咨询10余次,现场咨询的群众达2000余人次。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法治建设基础薄弱。一是机构改革前,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基本没有专设法治机构,也没有相关咨询员,行政处罚集中由森林公安统一执行。机构改革后,我市大部分县区林业综合执法职责均由县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省、市林业主管部门与县区综合执法部门没有直接联系渠道,工作联系不顺畅。特别是涉及到具体案件的调查或行政案件统计等工作时,还是会出现落实难的情况。二是县区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多是从其他部门抽调组成的,对林业法律法规不熟悉,导致有些县区在办理涉林案件时,首先需要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前期调查举证,然后执法部门再进行处罚,容易产生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专业人员力量不足。一是法治审核力量不足。我局现在尚无政策法规科等专门法制机构,仅由局办公室一人兼职从事法治审核工作,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不能满足法治建设的专业性要求。二是执法力量不足。从市林业执法支队来看,作为市林业局唯一的执法队伍,人员结构老化严重,现有编制人员9人,实有8人。其中,50岁以上的4人,40-49岁4人,平均年龄为48岁。县区情况基本大同小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培训学习。一是继续抓好领导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推动领导干部职工自觉学习党的政策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执法和普法骨干力量的培训,提高执法、普法工作水平。今年拟组织1次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对林业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技能等进行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真正让“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取得更大的实效。

(二)强化普法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以重点工程建设为主线,以本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为重点,进一步落实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信息员的积极性,广开宣传渠道,认真捕捉新闻事件,提高稿件采用率。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爱林护林意识。

(三)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市林业局与县区综合执法机构的联系渠道,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建立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向县区政府汇报,协调好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的关系,通过合理界定各自的权限和职责,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避免发生互相推诿扯皮问题,确保工作无缝衔接。

 

                                                       临沂市林业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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