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1762156/lyj/2023-0000015  发布机构  临沂市林业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1-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8   作者: 点击数:  

本报告由临沂市林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临沂市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lyj.linyi.gov.cn/info/1303/17705.htm)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沂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京路11号,邮编:276000,电话:0539-8729817,电子邮箱: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沂市林业局按照《条例》规定和临沂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林业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注关切,加大公开力度,优化网站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政务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临沂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627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57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9条,概况类信息1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5次;政策解读1次,重要政策措施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项。全年更新政务新媒体1255条,其中新浪微博541条,微信714条。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局和直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印发《临沂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并及时公开。依托局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林业行业监管执法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依法研判、精准答复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并强化服务导向,做好答疑释惑工作。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办结率100%,相较去年增加2件,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森林防火、林木采伐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性文件方面,2022年本局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7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4件继续有效,均在局网站上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宣传林业及回应社会关切11期。

(五)监督保障

印发《临沂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信息宣传,充分调动报送信息的积极性,提升信息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决策、引领发展能力,明确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以考评督促信息公开任务落实、水平提升,结合实际问题,定期盘点整改。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科室,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临沂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中内容不够丰富,有待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依申请公开,提高公开内容的丰富度,高质量完成年度政务公开任务。二是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加强主动公开信息识别归类,保持数据同源,规范管理政府信息。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维护、监督检查、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建立主动公开信息联动机制,保障林业重要领域、行政事项结果等内容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没有产生依申请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订了临沂市林业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部署安排,加强领导,优化载体,逐一落实责任,积极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等。

(三)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其中独办2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3件,均为分办,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理结果已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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