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449163-06_B/2015-0714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林业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5-03-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林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林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3-30   作者: 点击数:  

2014年,我局认真对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林业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了林业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公布2014年临沂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沂市林业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浏览。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防汛抗旱与森林防火指挥调度中心;邮编:276000;电话:0539-8729817;传真:0539-8117799)。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林业信息化建设,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林业(生态)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林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及林业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

建立健全了本部门的网站管理制度,制定了《网站管理办法》、《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审核登记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规范了信息公开核查程序,即:由各科室具体指派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信息填报后由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提交局办公室复核后在临沂市林业局网站上进行发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今年,我局发布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4条,政策解读3条,回应社会关切2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1、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通过临沂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以及收费的公开,逐步实现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2014年,市林业局共审核办理占用林地项目18起,征占用林地面积27.79公顷。

2、推进生产安全信息公开。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临沂市林业局门户网站(www.sdlyly.gov.cn)查阅市林业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2条,其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信息623条,财务预决算信息2条,招标采购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等其他信息135条。

(二)重点公开内容包括分机构信息、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其他信息(含补充公开)。

(三)主动公开形式。

1.市民通过临沂市林业局门户网站查阅市林业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阅有关信息,有效地提高了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速度。

2.公开查询点公开。在各木材检查站设立行政审批科办事窗口,免费向群众提供查询、咨询服务,方便办事群众。

3.公开栏(屏)公开。临沂市林业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运用政务公开栏、便民手册、内部刊物等载体有效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受众面。

4.公开资料公开。全年临沂市林业局共发放公开资料10000多份。

5.其他公开。做好公开电话值守工作,接受各类政策咨询(电话、现场)。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正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公开的信息必须由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和校对,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重要信息的公开应经主要领导同意。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我局所属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科室、工作人员,按照临沂市林业局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工作社会影响力较弱。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利用多种媒介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和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十二、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沂市林业局办公室(电话0539-8729817,传真,0539-8117799,电子邮箱sdlylyxx@163.com)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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