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现有森林根据其所处的生态区位区划为商品林和公益林,其中人工商品林中幼林可进行抚育采伐,成熟林可进行主伐;而公益林除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外,其他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的中幼林可进行抚育采伐,防护成熟林可以进行更新采伐。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沂南县多举措提升林木采伐管理质量,规范林木采伐行为,提高采伐审批效能,切实解决企业及群众“办证难、办证慢”等问题。
一是规范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沂南县已于2019年11月将林木采伐权限下放至乡镇,现在全县15个乡镇均已实现不出乡镇就可办出林木采伐证。目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不断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培训力度,提高采伐许可证办理效率,方便群众办理。全面采用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核发采伐许可证,建立采伐审批电子台账和书面台账,严禁手工填证、越权办证、化整为零办证、用商品林限额指标审批采伐天然林和公益林等现象。
二是严格落实林木采伐限额。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将限额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并督促调查设计机构落实服务规范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便于经营者采伐作业,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探索依法加强对采伐后更新造林的监督、指导和支持力度,结合林地勘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确保沂南县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
三是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因地制宜采取不同采伐方式,科学开展商品林培育、经营;严格控制商品林皆伐面积,确保伐育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鼓励营造混交林,调整优化林分结构;加大森林经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科技服务,大力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切实提高森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