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费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划转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将水行政管理、林业管理、粮食流通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划转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文件的出台促进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和“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
林业管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派驻以来,费县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地的行为,2020年依法查处项目建设违法使用林地问题1起;查处改变林地用途、滥采滥伐、毁坏林木等违法案件24起,罚款70余万元,确保林草行政执法工作有机构承担、有部门负责、有力量落实,确保对涉林案件及时准确查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行使国土、矿产、林业、测绘、规划五大领域行政执法权,形成全域、全程监管的自然资源执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