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沂水县认真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督及宣传工作,扎实做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提高了全县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食用林产品、林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转下来,靠上去,全力抓。同时,积极开展食用林产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影响果品质量安全的因素有哪些?》《食用林产品生产过程中保障质量安全的措施》《目前国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种类》技术明白纸6000余份。
二、抓好日常监管。一是督导乡镇(街道)组织专项检查。突出重点,走访排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种植大户进行大排查,即时解决生产中食用林产品安全突出问题。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县局汇同各乡镇对其辖区内干杂果园,严格督查农药和肥料等林业投入品的施用,加强监管,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严厉打击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各乡镇于每周一报送上周的排查、监管和整治工作情况。目前,全县共完成食用林产品排查监管面积66776亩,其中核桃6865亩、板栗25191亩、榛子2000亩、花椒14300亩、香椿1100亩、山楂600亩、柿子600亩、其他16120亩。
三、部门协调对接,形成监管合力。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街道)政府和县主管部门对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共同负责,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对接,做到与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交流工作情况,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工作,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