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重要意义的认识,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近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郯子公园东门开展山东省第34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羽你同行 共建美丽山东”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展示常见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鸟类和常见的三有保护动物鸟类宣传图片和鸟类知识展板共4个、在宣传主场地和沂河候鸟主要保护区悬挂宣传横幅8幅、发放宣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摘录》《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通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手册》《鸟市常见非法买卖野生鸟类图集》宣传材料图册等600余份,向来往参观市民和爱鸟人士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违法的成本和代价,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不碰触法律红线。通过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营造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让更多人参与进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