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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林长+检察长”联动开展古树名木宣传 凝聚生态保护合力

罗庄区自然资源局    2025-10-14 

为深入贯彻《森林法》《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压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凝聚跨部门生态保护合力,近日,罗庄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在盛庄街道启动“古树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以“保护古树,传承生态文明”为主题,面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与知识普及。

活动现场,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工作人员首先向群众详细介绍了罗庄区古树名木资源现状,包括现有古树名木的数量、树种、树龄及分布区域,重点讲解了古树名木在涵养生态、传承地域历史文化中的不可再生价值。针对群众关心的古树日常养护技巧、生长异常问题反馈渠道等疑问,工作人员逐一耐心解答,并现场演示了“古树保护问题反馈小程序”的操作流程,确保群众能及时反映古树生长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团队则聚焦“法律后果警示”开展普法宣传,结合近年来省内破坏古树名木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解读《森林法》《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中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禁止性规定,明确擅自砍伐、移植、损坏古树名木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让群众直观认识到破坏行为的法律代价。同时,检察官还向群众公布了古树保护公益诉讼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守护古树资源。

此次“林长+检察长”联合宣传活动,是罗庄区深化生态保护协同机制的重要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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