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上半年林长制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23年上半年莒南县林业各项工作取得的实效,并部署了下半年重点工作,林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徐艳田作典型发言。
一、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争创一流工作实绩
1.优化调整县级林长责任区域。全县共设置林长总数692个,其中市级林长2个,县级林长31个、镇级林长209个、村级林长452个,技术员156名,护林员249名,公安民警127名,划分31个县级林长责任区,将造林管护任务细化分解到31个县直部门单位和16个镇街,制定了相关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按时督导县、镇街、村级林长会议、巡林等工作。选聘了16名“民间林长”,积极参与林长制管理工作,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2.强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积极筹备组织了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座谈会,成立了由检察院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的林长制工作专项督导组,开展了‘查不足、补短板’的专项督导工作。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各镇街林长制办公制工作条件,规范镇级林长制档案,我们将全力打造具有全县统一标准的镇级林长制办公场所,实现镇级林长公示牌全覆盖。及时传达了《2023年山东省林长制工作要点》和《临沂市“林长尽责年 “活动实施方案》,在《山东省林长信息管理平台》完善了县、镇、村三级林长制管理信息,同时各镇街也相应制定了镇街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3.抓好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常规工作。会同检察院一起开展了对全县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检查,局机关同时聘请了省古树名木保护专家团队对辖区内古树名木开展调研保护工作,对全县现区域35株古树名木,全部纳入“因树制宜、一树一策”保护管理体系;下达了《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检察建议书》5份,进一步提升了林业生态治理和资源保护法治化水平,确保了我县农、林业生产安全,促进了生态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
4.完成好市、县两级林长造林任务。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推进生态修复,在大店镇玉皇沟和涝坡镇马亓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完成市级林长造林项目2个,造林面积258亩,在国有望海楼林场实施市级林长项目,森林质量提升80亩,森林抚育面积800余亩,鱼鳞坑植树100个;森林消防水池设施建设6处。完成县级林长造林项目16个,造林面积2473亩。自然保护区和湿地面积稳步增加,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率得到极大的提高。实现了全县森林资源总量,森林质量效益、管理保护水平较大提升。
5.服务配合市、县两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林长制宣传工作。圆满组织实施了市局和市检察院在我们县开展的‘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现场会。配合市级林长、成员单位开展巡林4次,配合协助县级林长、成员单位开展巡林71次,并分别整理了巡林资料和图片于每个月底报送市局。同时充分利用相关媒体,宣传日、报纸、公众号等现代科技手段,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及林长制重要意义,使之家喻户晓。上半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报道28篇,沂蒙晚报1篇,国家绿色时报1篇,公众号等宣传26次。
二、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工作亮点,形成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改革,构建形成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三级林长责任体系,狠抓林长制会议、信息、巡林、督办等工作制度落实,建立健全督导通报机制,完善林长制绩效评价体系,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都有布置、有检查、有评估,保证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1、对已经申请成功的5个市级林长科技示范区组织进行自评,新打造部分科技示范区。2、继续完善县级林长公示牌,做到县级林长公示牌全覆盖。3、向社会招聘部分民间林长,成立民间林长护林队伍。4、继续协调服务各级林长开展林长巡林等相关工作。5、会同检察院一起督导完善镇街林长制工作。
二是培育示范亮点项目。围绕林长科技创新体系,继续探索创新,不断推动经验做法完善定型,分镇街打造林长工作亮点,持续提升全县林长制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