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管理,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两部门联合,到沂水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现场督导复核。临沂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政府及国家湿地公园管理部门负责同志等陪同。
督导组一行对遥感影像变化图斑进行了实地复核,对沂水县在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继续加强对全县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从源头防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生;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侵占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行为;要加强宣传,加大《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沂水县将坚持生态优先、全面保护、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依照《湿地保护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好国家湿地公园的生物多样性和区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