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林业局关于清风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针对当前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方面多发的舆情、案件等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宣传、监管、联合执法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积极宣传,营造野生动植物保护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野生动植物日、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共计发放《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关法律知识问答》、野生动植物反走私工作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悬挂条幅30余处,组织各街镇开展宣传5次,有效营造野生动植物保护良好法治氛围。
二、强化监管,规范行业管理。针对辖区内鸟类交易市场、野生动物驯养机构,认真开展年度驯养机构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日常巡查活动10余次,联合畜牧中心开展野生动物疫病流调、鸟类同步调查等工作,积极排查摸底辖区内野生动物驯养机构安全隐患,监督指导有关机构开展工作。
三、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5月14日召开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工作会议,区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联席会议作用,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开展日常巡查和执法,加强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协同配合,联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非法出售、购买、利用、使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以来查处非法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植物案件3起,查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87只,移交涉虎案件线索2起,处理涉野生动植物保护12345热线5起,有效震慑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