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兰山区林业发展中心接到兰山消防救援大队商城消防救援站电话,称在育才小学校园绿化带内发现一只像猫头鹰的鸟,因不能飞翔,消防队员将其带到消防救援站内,需要林业部门给予救助。兰山区林业发展中心森保工作人员立即驱车赶到现场,将该鸟带回进行查看救护。
经鉴定,该鸟为红隼,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通常栖息在山区植物稀疏的混交林内,主要以昆虫、两栖类、小型爬行类、小型鸟类为食。
近年来,兰山区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营造了科学健康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