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按照持续深化细化林长制工作的部署安排,着力夯实责任体系,不断优化制度机制,持续强化规范运行,进一步巩固提升林长制工作质效。在2023年度全省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中,我市连续第4年获评“优秀”等次,组织推荐“蒙阴县”成功荣获“2023年度山东省林长制激励县”,临沂深化林长制案例入选山东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一是抓实林长履职尽责。调整优化市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明确市级林长年度任务清单10项、县级林长任务清单合计80项。为推动落实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工作,向县区总林长下发提示函13份。今年以来,全市四级林长开展累计巡林11.66万人次,其中市县级林长巡林727人次,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21个;有2个县区发布了总林长令,3个县区召开了总林长会议,5个县印发林长工作提示函19份。
二是用好评价激励表扬。组织完成了2023年度各县区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以“一县一单”方式向各县区总林长通报反馈,并根据评价结果启动了2024年度市级林长制激励乡镇(街道)推荐评选工作。首次开展林长制表扬,对全市在推行林长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7个先进集体、146名先进个人和20名优秀民间林长印发通报表扬,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投身林业资源保护发展事业。
三是推进工作规范运行。严格“季调度通报”机制,对各县区林长制工作运行情况开展调度2次、印发2期通报。在郯城县召开临沂市“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各县区召开林长专题会议41次、林长办会议28次、专项工作联席会议17次、工作业务培训活动8次。加大林长制宣传教育,在蒙阴县举行了临沂市首批“巾帼林长”聘任启动仪式,全市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植树节”“森林文化周”等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80余次,各地“民间林长”开展巡护巡查、植树造林、科技服务等活动160余次。
四是创新省际协作机制。为强化鲁苏省际毗邻地区林业资源保护发展与生态安全,我市郯城县、临沭县、莒南县与连云港市东海县、赣榆区林业主管部门先后签订《省际跨域林长制协作联动机制协议书》,以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森林火灾联防联控、林业监管执法协同联动为重点,通过凝聚两省五县林业部门工作合力,协同促进区域内林业高质量发展,携手打造省际跨域林长制特色协作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