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林长制的部署要求,立足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着力在持续健全责任体系、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持续规范工作机制、持续强化评价激励上下功夫,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平稳推进。
一是明确任务清单。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对市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进行了相应调整安排,并从推动重大任务、整改重大问题、解决矛盾难题、避免出现负面问题等四个方面明确年度市级林长任务清单10项,各县区也结合实际明确县级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合计80项,通过细化实化林长责任任务,确保各级林长知责明责、担责尽责。
二是抓实林长履责。一季度,全市四级林长累计开展巡林5.23万余人次,其中,市县级林长开展巡林284人次,对林业工作作出批示42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8个;莒南县发布了总林长令,沂南县、罗庄区召开了总林长会议,各县区共计召开林长专题会议、林长办会议及专项工作联席会议等39次。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市林长办举行了临沂市“巾帼林长”启动仪式,向首批选聘的6位“巾帼林长”颁发聘书并赠送工作资料,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植树节”开展林长制宣传活动3次;各县区也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32次、工作业务培训活动8次,各地“民间林长”开展巡护巡查、植树造林、科技服务等活动77次。
四是用好评价激励。根据《2023年度临沂市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完成了对各县区上年度林长制工作的综合评价,待市级总林长审定后向各县区总林长通报反馈。根据《山东省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织推荐“蒙阴县”成功荣获“2023年度山东省林长制激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