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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树"林长制"旗帜,沂南"民间林长"在行动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01-21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

在沂南,有这么一群逆行者,他们就是维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者和志愿者,他们用无私点亮生命的色彩,用大爱诠释社会的责任,用执着守护家园的平安,他们是最美的逆行者——沂南县湖头镇“民间林长”志愿服务队。

“我是一名消防老兵,对安全消防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怀,总想着有一天,还能穿上消防衣,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战。”这是创建人于志杰的建队初衷。

该服务队现有队员12名,自费配备了价值94800元的森林消防运兵车一台、价值6800元的风力灭火机4部,防洪救生衣6件、灭火队员作训服6套、灭火战斗服6套、肩背式喷水灭火器2部、灭火拖把10个、干粉灭火器16个。

2021年1月15日,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林长制负责同志代表县林长制办公室,在湖头镇举行了“民间林长”授牌仪式,对该志愿服务队积极参加森林防火、抢险救灾等公益事业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队的建设、加强队员培训,真正做到保一方平安。

2020年,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沂南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级的大力支持下,沂南县林业工作以林长制为总抓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县完成造林1.7万亩;7处自然保护地进行优化调整面积9777余公顷;打孔注药防治日本松干蚧0.2万亩,飞机喷药防治美国白蛾70万亩,飞机喷药防治杨尺蠖1.5万亩;全县封山育林一期面积达到2.2万亩,完成了1.5万亩的中幼林抚育工作;上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化村”1处,省级森林村居3处,市级森林乡镇2处,市级森林村庄16处,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认可。

沂南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创新工作思路,压实林长责任,严格实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筑牢自然生态安全根基,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实现了县、乡、村三级体系建设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有力解决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诸多重点难点问题。

把握新机遇,践行新理念,开启新征程。2021年,沂南县将全力推进和巩固林长制这一重大制度创新,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让林长制工作更好的发挥作用、更好的造福人民,为建设生态文明新沂南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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