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扎实开展禁食陆生野生动物有关后续工作。
一、开展集中学习,提升专业素养。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下达的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文件精神,要求熟练掌握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做到能给养殖户解释清楚,说的明白。
二、准确开展调查核实,做好业务移交工作。结合疫情期间对辖区内野生动物调查摸底的基础,开展准确的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核实,河东区不涉及需要补偿帮扶的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对相关蛙类和《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动物,撤回和注销已核发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书,做好与农业农村、畜牧等主管部门业务工作移交,确保做到有序衔接,保障养殖户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加强宣传指导,做好政策解读。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党员“双报到”、党员志愿服务等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禁食野生动物的宣传,呼吁市民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健康的饮食观念和文明的社会风尚,引导形成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上门对相关蛙类和《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动物的养殖户做好政策解读和解释工作,对养殖户关注热切的问题,做到主动联系沟通、及时回应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