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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学习临沂市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吴绍凤  2021-12-07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近日,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了《临沂市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培训要求,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时,首先要准确把握尺度,严格依据基准要求,对违法行为根据其事实、性质、情节等,适用的处罚措施和手段要适当。其次要达到处罚目的,突出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惩罚和对一般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再次要做好法制审核,审核人员要依据基准认真审核执法案件,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合理行政。

行政处罚是保护林业资源的重要手段,是林业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重要执法权,处罚裁量是否合理、适当,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益。基准是对法律法规规章中设定的行政处罚予以细化而形成的裁量细则,严格落实细化后的标准和要求,对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提高全县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保护林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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