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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林业行政调解室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吴绍凤  2021-05-11 

林业行政调解作为处理行政纠纷的重要途径,能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发挥说服、教育、协商、调解等方式的优势,全力化解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规范林业行政调解工作,提高行政调解质量,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功能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了3名业务能力强,热心行政调解工作的专业人员成立了林业行政调解室。

为确保林业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行政调解程序及相关制度,以便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职能,促使各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促进我县和谐林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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