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兰山区林长办联合区检察院开展“林长+检察长” 清明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活动。
在李官镇驻地大集,以“森林防火记心上人人护林理应当”为主题,工作人员对典型违规用火案例、森林防火“十不准”进行介绍,并发放清明森林防火倡议书、森林防火海报。随后,工作人员到李官山林查看护林员巡林、卡口值守等情况,并围绕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做好森林防火等林业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