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省、市分别召开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全力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10月29日,市林业局下发通知,部署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火源管控方面,除了传统的林区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外,进山釆摘挖掘、“驴友”等户外休闲活动人为用火成为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大安全隐患。在野外用火管理、火种收缴,进山入林人员检查登记等方面还存在漏洞和盲区。有的进山路口没有设置检查站,有的设了检查站,但对进出的车辆不检查、不询问、不登记,形同虚设,既没有封住山,也没有管住人;有的林区重要路口、重点地段缺少宣传碑牌和宣传标语,防火宣传氛围不浓厚。队伍建设方面,各县区在森林防灭火巡查员队伍、护林员队伍、检查站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标准、规模数量、人员素质、装备配备等方面参差不齐,甚至在个别重点防火县没有一支稳定可靠的防灭火巡查员队伍,与国家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的配备管理水平还有很大差距。各级森林防火专业人才普遍偏少,部分县区存在护林人员不足,待遇偏低,专业半专业队伍少,人员老化,预防和扑救力量薄弱;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不足,装备落后。能力建设方面,森林防火水源地在建设数量、蓄水规模上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在一些深山、远山重点防火林区腹地,缺少必要的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设,以及在水灭火管网长度、密度与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重点林区防火道路通行能力低,缺少保养,视频监控数量等预警监测网络不完善。责任落实方面,防火责任落实上还存在压紧不够、压实不深,“上热下冷、上紧下松、层层递减”现象。有的地方多年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部分领导同志出现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对困难估计不充分,与严防死守的防火工作要求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做好措施落实。一是严格管控野外火源。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查违规用火行为。加大对山头、林缘、坟头、路口等巡护看守力度,增设防火检查站,对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死看死守,对林区施工人员要逐一签订防火责任书。二是完善队伍建设管理。充实森林防火专业人才,按照国家、省关于防火队伍建设标准要求,完善提升森林防灭火巡查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林区日常巡护检查、火源管控、宣传教育、火情早期处理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按照每500亩集中连片林区配备不少于1名护林员的标准,明确管辖责任区域,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加大人员密度。三是提升森林防火能力。结合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以山林小水窖为主的防火水源地建设,提升蒙山、沂山等重点林区防火水源覆盖率。对现有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在深山、远山监控死角、盲区增设视频监控设备,提高林火预测预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重点保护林区、重要防火部位安排专人看护管理,加装防护隔离网和摄像头。(四)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丰富创新形式,在不同时段,利用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对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宣传,将处罚案例以“以案说法”的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警示宣传教育,营造“高密度、高强度、高覆盖”的宣传态势。(五)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部署要求,清醒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复杂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防火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山头、压实到人头。进一步健全市、县区、镇街和村居四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和自上而下的包保责任体系,对存在隐患未发现、未整改的,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倒查机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