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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加大宣传保护力度增强湿地保护意识

平邑县林业发展中心    2021-01-08 

《临沂市湿地保护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普及湿地保护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1月7日,平邑县林业发展中心开展了湿地保护宣传活动。

中心工作人员先后来到浚河国家湿地公园、兴水河省级湿地公园、健身广场等公共场所发放《临沂市湿地保护办法》宣传页,并通过湿地宣教展示区等宣传设施向市民介绍湿地公园情况,宣传湿地保护知识。本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普及200余人次,让群众加深了对湿地的认识,为《临沂市湿地保护办法》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

平邑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湿地保护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目前,平邑县已申请创建了1处国家湿地公园、3处省级湿地公园,有效保护了全县湿地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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